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明确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政府领导的分工作相应调整。现明确如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谷照奎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政府自身建设、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外事侨务、发展和改革、粮食、能源、物价、投融资、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计、税务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兼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县行政学校校长。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县安委办)、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学校,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服务中心。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寻甸管理部,县银监办、人民银行寻甸支行、建设银行寻甸支行、农业银行寻甸支行、农发行寻甸支行、邮政储蓄寻甸支行、寻甸农村商业银行及其他银行,财产保险寻甸支公司、人寿保险寻甸支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
协助县长联系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编办。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 袁建军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
协助付亚楠同志分管旅游市场整顿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协助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市场整顿部分)。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 杨克祥
负责民族宗教、自然资源和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林业和草原、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防震减灾,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黑臭水体治理、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等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园林绿化局、县人防办)、县林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昆明市寻甸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调研员 杨庭欢
协助常务副县长谷照奎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 肖智勇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除上述工作及部门外,其他分工保持不变,请按此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副县长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谷照奎——马加斌
杨正龙——杨克祥
付亚楠——袁建军
李彦垒——饶志雄——刘 玮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