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先锋镇政府机关办公区、住宿区保洁服务、安保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现对“寻甸县先锋镇政府机关办公区、住宿区保洁服务、安保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寻甸县先锋镇政府机关办公区、住宿区保洁服务、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点、范围
服务地点:先锋镇人民政府办公区、住宿区
服务范围:1.原政府大院(住宿区)公共区域,四位一体政府大院(含前后场及卫生间),四位一体整栋办公楼卫生;2.原政府大院、四位一体办公区安保服务。
三、服务费用预算:保洁服务及安保管理服务费用预算为每月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需项目承包方每月提供正规发票。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格
(一)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四)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五、相应材料递交事宜
(一)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均为2022年1月25日下午17时,地点为:寻甸县先锋镇七甲街001号(寻甸县先锋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kmxd.gov.cn/)、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寻甸县先锋镇七甲街001号
联 系 人:黄海婷
联系电话:0871-62691001
日 期: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