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2022年4月更新)
发布时间:2022-04-0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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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人民政府接受人民法院行政法律文书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通信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文苑路42号司法局211室
联系电话:0871-62652157
邮政编码: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