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寻甸县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点
三、举行地点
甸沙乡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马慧明(甸沙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听证委员: 马慧明(甸沙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朱天才(甸沙乡农业科科长)
马卫平(甸沙乡林业科科长)
张 坦(甸沙乡社保中心主任)
陈 军(甸沙乡水务科科长)
决策发言人:杨文志(甸沙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蔡正选(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听证监察人:施光涛(寻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甸沙乡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赵 颖(寻甸县政府目督办工作人员)
刘洁瑕(寻甸县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科长)
听证记录人:刘东强(甸沙乡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 倪朝友(甸沙乡苏撒坡村党总支书记、苏撒坡村委会主任)
李存花:(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副主任)
李绍荣(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一村民小组组长)
李天万(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组长)
普云清(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普自清(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四村民小组组长)
李天荣(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一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陆(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一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飞(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王天富(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正荣(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三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杨志兴(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三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磨(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四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文(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四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祥(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三村民小组村民)
旁听人员:无
新闻媒体:无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甸沙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注:
1.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
2.听证委员从听证机关和有关部门产生,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委员3人以上奇数组成(建议为5人),其中,听证机关组成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担任;决策发言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或听证主持人(建议为2人);
4.听证监察人由县听证委员会从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听证监察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
5.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建议为1人);
6.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建议不超过5人);
7.听证机关确定听证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