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发布《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就《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2点
地点:甸沙乡人民政府四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1人)
马慧明(甸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听证委员(5人)
马慧明(甸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朱天才(甸沙乡农业科科长)
马卫平(甸沙乡林业科科长)
张 坦(甸沙乡社保站站长)
陈 军(甸沙乡水务科科长)
(三)决策发言人(2人)
杨文志(甸沙自然资源所所长)
蔡正选(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四)听证监察人(2人)
赵 颖(寻甸县政府目督办工作人员)
刘洁瑕(寻甸县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科长)
(五)记录人(1人)
刘东强(甸沙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15人)
倪朝友(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支书、主任)
李存花(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副主任)
李绍荣(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一村民小组组长)
李天万(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组长)
普云清(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普自清(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四村民小组组长)
李天荣(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一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陆(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一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飞(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王天富(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正荣(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三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杨志兴(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三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磨(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四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文(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四村民小组村民代表)
李天祥(甸沙乡苏撒坡村委会浑水塘第三村民小组村民)
(七)旁听人员(无)
(八)新闻媒体(无)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本次听证会主要是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编制《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征收项目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政府开展征收土地提供重要依据;听证会召开前,已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告、入村入户走访、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4月19日,听证机关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了《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5月7日,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了《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5月17日下午2点00分至15点00分,听证会在甸沙乡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本次听证会由甸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马慧明主持。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委员共5人;听证监察人共3人;决策发言人2人;邀请听证代表15人,听证代表均全部按时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材料准备充分,操作规范,现场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监察人给予了肯定意见。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前,政府部门已按照征地程序,严格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倡导和谐征地;听证会期间,听证代表对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无意见。
六、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经听证委员合议,认为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征收法律法规,多种方式征求了涉及乡镇、村委会、小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议,听证代表无意见,各位委员均同意本次寻甸高本山风电场项目涉及甸沙乡拟征收土地。
下一步,将按照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多种方式征求了涉及乡镇、村委会、小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或建议纳入评估方案编制;编制补偿安置方案严格落实云南省发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和寻甸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生计有保障。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甸沙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