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1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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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政策:
对本县户籍(农业户口)的返乡农民工在本乡镇(街道)首次创办经营实体于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招用3人及以上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5人及以上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材料顺序:
1、申请材料清单确认书
2、《昆明市返乡创业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6、本县农村户籍人员出县务工证明材料:①户口册(户主页+个人信息页)1份;②企业证明或工资流水截图或乡镇社保中心、村委会开具的外出务工证明1 份
7、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8、昆明市返乡创业农民工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9、近一年招用人员工资发放名册复印件1份
10、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电话号码
11、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1年以上)
三、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鸡街镇人民政府 0871-6276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