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民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05 16:25
字号:[
大
中
小
]
一、福星阳光养老服务中心收费标准
(一)完全自理入住人
收费标准:2500元/月/人
(二)半自理入住人
收费标准:2800元/月/人
(三)不能自理入住人
收费标准:3300元/月/人
(四)特别护理入住人
收费标准:3800元/月/人
(五)应急备用金
为了不耽误入住人员特殊疾病的紧急治疗,每位入住人应缴纳应急备用金3000元(¥3000元)。
本收费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众惠老年公寓
(一)完全自理入住人
收费标准:3000元/月/人-3500元/月/人
(二)半自理入住人
收费标准:3500元/月/人-3900元/月/人
(三)不能自理入住人
收费标准:4000元/月/人-5500元/月/人
(四)特别护理入住人
收费标准:5700元/月/人-6200元/月/人
医护人员护理费用另行收费,试运营期间费用优惠详情咨询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