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全县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县政府制定了一号文件,即《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
1.2021年“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政治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0万亩、粮食产量20万吨的底线目标,持续抓牢抓好生猪生产恢复,实现生猪出栏64万头以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继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推动人民生活幸福方面取得新进步。
2.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执行“四个不摘”政策和要求。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推动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向农业农村倾斜。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面向困难群众的救助平台,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及时发现、帮扶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加强扶贫资产、公益岗位等的监督和管理,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
(3)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继续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
(4)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抓好产业帮扶衔接,继续加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壮大。拓展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抓好就业帮扶衔接,继续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3.增强乡村振兴发展驱动
(1)巩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2)围绕“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壮大肉牛产业。围绕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绿色化、市场化提升,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突出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建平台,统筹种业、饲草、精深加工、市场销售、流通等各环节,打造从草地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水平。通过现有交易中心搬迁扩规,努力把寻甸打造成辐射全国的国际畜产品交易中心和大数据共享平台。
(3)构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166”、“369”产业发展布局为引导,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通过政策拉动、能人带动、服务促动、科技推动、龙头舞动,对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目标,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有力解决农业基础设施滞后现状,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及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发展有机生态健康种植养殖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抓好金沙江流域及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强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
(5)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发展种业产业。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设、申报和认定工作。加快推进育种制种基地建设。
(6)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7)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快肉牛产业培育,推动“一县一业”产值翻番,积极组织企业参加“10大名品”和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 佳创新企业”评选,鼓励品牌企业联合发展。
(8)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稳定农业科技项目支持机制。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运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高效设施农业。
(9)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积极争创国家、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及科技示范园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10)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
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推进村庄规划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开展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按照2021年完成50%、2022年完成40%、2023年完成10%的进度,在全县涉农行政村、社区组织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到2021年11月底前,每个涉农行政村、社区系统编制5个乡村振兴单项方案。
(2)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启动“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3)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常态化的垃圾收运处置管护机制,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行动。探索建立“县为责任主体、乡镇为实施主体、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营管护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4)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向村级延伸覆盖,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5)促进农村消费。加强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运营。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6)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形成中心城镇、重点镇和一般镇协调的城镇体系。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制造业和生态旅游业。
(7)强化农村发展投入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支持发展价格指数保险和收益保险。
(8)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全面落实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9)开展乡村振兴“一五十百千”示范创建。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乡村。
5.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1)健全领导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下的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组织推动、要素保障等工作机制运用到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2)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县级应急广播体系,抓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3)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继续开展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相关文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