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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2309-746044 主题分类: 涉农补贴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8-30 13:45
名 称: 寻甸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申请指南
文号: 关键字:

寻甸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2-08-3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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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的企业(养殖场)或专业合作社;

二、补贴范围生猪存栏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 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羊(鹿)存100只或年出栏100只以上,蛋禽存栏2000羽以上,肉禽存5000羽或年出栏10000羽以上;

三、补贴标准:按照强制免疫技术方案和免疫程序要求,结合寻甸县当年强制免疫疫苗政府招标价格测算,按病种进行分类补助。生猪口蹄疫疫苗1.6元/头;奶(肉)牛口蹄疫疫苗2元/头份,羊口蹄疫疫苗1元/头份,羊小反刍兽疫疫苗0.4元/头份;禽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0.15元/羽,(具体补助标准以寻甸县当年强制免疫疫苗政府招标价格为准);

申请程序及所需提供资料:

养殖场按照自愿原则申报,符合条件的(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规模养殖场在每年1月底前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给乡镇(街道)畜牧科。

1.企业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申请表;

2.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补贴经费申请表;

3.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免疫养殖场强制免疫承诺书。

审核确认与备案。乡镇(街道)畜牧科配合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养殖场书面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到现场核实的,请提供视频资料确认。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汇总表报上级农业农村局备案。

补贴资金审核。养殖场根据县农业农村局规定要求,及时提交下列材料到乡镇(街道)畜牧科:

1.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发票复印件;

2.县级以上(含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复印件2份;

3.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申请表;

4.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补贴经费申请表;

5.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免疫养殖场强制免疫承诺书;

6.动物疫病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疫苗入库图片(强制免疫疫苗放在冰箱里的照片)(需打印);

10.疫苗入库、出库记录台账复印件;

11.规模养殖场畜禽免疫无纸化防疫记录打印件;

12.强制免疫疫苗标签照片(需打印);

13.养殖场动物饲养状态照片(畜禽存栏照片);

14.免疫疫苗时工作照片(需打印);

15.出栏的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16.寻甸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昆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检查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0871-62662778

    六受理单位:寻甸县农业农村局和寻甸县财政局;

    七办理时限:30天;

    八、联系方式:申报企业所在地畜牧科。

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督渠道:

由养殖企业(户)按程序申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根据所报资料按照“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在寻甸政务网公示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财务规定程序直接拨付到养殖企业。监督电话:0871-62662259,地址:寻甸县农业农村局(寻甸县仁德街道西门街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