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云南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掌握全县国民体质状况;为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2022年寻甸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一、开展体质监测工作的目的意义
(一)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充实完善我县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
(二)对国民体质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配合完成本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并为制定下一周期《全民健身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三)为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一)2022年寻甸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朱锦高
副组长: 徐晓琼、周文伟、张兴强、王照聪、
马巧红、阮兴俊
成 员: 各乡镇(街道)文广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2022年寻甸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研究小组
组 长: 周文伟
成 员:郭春林、王汉权、党 雄、范一成、胡天武、
李春丽、贺天珍、蔡顺珍、李永忠、高丽萍、
左国鹏、滕朝章、张维娜、李 伟、潘永益、
杨富标、王 静、陆燕燕
三、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监测对象为3~69周岁的寻甸县公民(不包含7~19岁的儿童青少年人群),按年龄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3个人群。
监测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发育健全,无先天、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瘫痪、聋哑、痴呆、精神异常、发育迟缓等),无运动禁忌症,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基本的运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接受能力正常。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1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100人,总样本量为1600人。
城镇幼儿是指本人户口在城镇的幼儿(寻甸县幼儿园、仁德街道、塘子街道幼儿园其中男400人、女400人共计800人);
农村幼儿是指本人户口在农村的幼儿(凤合镇中心幼儿园、功山镇中心幼儿园其中男400人、女400人共计800人)。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六类样本共计32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1600人。
农民是指本人户口在农村的人员(河口镇、功山镇男女各400人共计800人);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本人户口在城镇,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本人户口在城镇,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仁德街道、塘子街道男女各400人共计800人);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四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40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本人户口在城镇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本人户口在农村的老年人。
抽取样本时,应按照实足年龄进行。我县样本幼儿1600人 、成年人1600人和老年400人,全县样本量合计为3600人。
表1 2021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各年龄组样本量(人)
年龄(岁) | 男 | 女 | ||
城镇 | 乡村 | 城镇 | 乡村 | |
3 | 100 | 100 | 100 | 100 |
4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100 | 100 | 100 | 100 |
6 | 100 | 100 | 100 | 100 |
20-24 | 50 | 50 | 50 | 50 |
25-29 | 50 | 50 | 50 | 50 |
30-34 | 50 | 50 | 50 | 50 |
35-39 | 50 | 50 | 50 | 50 |
40-44 | 50 | 50 | 50 | 50 |
45-49 | 50 | 50 | 50 | 50 |
50-54 | 50 | 50 | 50 | 50 |
55-59 | 50 | 50 | 50 | 50 |
60-64 | 50 | 50 | 50 | 50 |
65-69 | 50 | 50 | 50 | 50 |
合计 | 900 | 900 | 900 | 900 |
(三)抽样原则
全县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原则,确定两个以上城镇样本监测点;确定两个以上农村样本监测点。在监测点内均衡抽样。抽样时避免体育协会等特殊行业人群的抽取。
四、各县(市、区)国民体质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站职责及任务
1.制定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按云南省统一模板印制本县(区、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登录书;
3.组建并培训本县(市、区)监测队,进行工作;
4.维护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设备仪器;
5.接受上级监测部门的领导、专家到现场进行检查、督导;
6.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7.报送数据登录书至云南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8.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现场为受试者打印体质评价报告,并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五)监测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1.每队至少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其中女性不少于3人;
2.使用省体育局统一规定采购的体质测试器材;
3.必须有现场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4.为丰富监测工作现场,制作粘贴科普展板和体质监测测试方法示意图;
5.尽量选择室内测试地点,形态测试要求男女分别使用独立的封闭空间环境。
(六)监测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认真学习掌握《监测工作手册》;
2.提前30分钟进入测试现场,做好检查、校正仪器等准备工作;
3.测试前,应向受试者介绍测试要求;
4. 按照质量检验的要求,及时发现异常数据,以便现场补测;
5.严格执行监测工作的各项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监测内容、测试方法。
(七)受试者的要求
1.测试前12小时内,应避免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2.保持测试现场安静;
3.须按各项测试要求尽力认真完成每项测试;
4.测试着装要求:应穿运动衣、裤、鞋。其中,形态测量时,男性穿短裤,女性穿短裤、背心或短袖衫;
5.素质测试前要做好准备活动,测试后做好整理活动,以免受伤;
6.原则上每位受试者的所有检测指标应在一天内完成,若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完成。
五、监测内容
坚持国民体质监测的科学性、可行性,兼顾延续性、可比性。检测指标和问卷指标在2020年云南省国民体质监测指标基础上进行调整,监测内容包括体质检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一)检测指标(表2):
表2 检测指标
测试指标 | 幼儿组 (3~6岁) | 成年人 | 老年人 (60~69岁) | ||
(20~39岁) | (40~59岁) | ||||
身 体 形 态 | 身高 | ● | ● | ● | ● |
坐高 | ● | ||||
体重 | ● | ● | ● | ● | |
胸围 | |||||
腰围 | ● | ● | ● | ||
臀围 | ● | ● | ● | ||
身 体 机 能 | 安静脉搏 (心率) | ● | ● | ● | ● |
收缩压 | ● | ● | ● | ||
舒张压 | ● | ● | ● | ||
肺活量 | ● | ● | ● | ||
台阶试验 | ● | ● | |||
身 体 素 质 | 立定跳远 | ● | |||
网球掷远 | ● | ||||
坐位体前屈 | ● | ● | ● | ● | |
10米往返跑 | ● | ||||
走平衡木 | ● | ||||
双脚连续跳 | ● | ||||
握力 | ● | ● | ● | ||
背力 | ● | ||||
纵跳 | ● | ||||
男子俯卧撑 | ● | ||||
女子一分钟仰卧起坐 | ● | ||||
闭眼单脚站立 | ● | ● | ● | ||
选择反应时 | ● | ● | ● |
注:●表示该年龄组测试此项目
(二)问卷调查内容
1.幼儿问卷内容
(1)幼儿出生时体重
(2)幼儿出生时身长
(3)幼儿出生时胎龄
(4)出生后四个月内喂养方式
(5)是否上幼儿园
(6)幼儿参加体育类培训班的情况
(7)父亲年龄
(8)父亲身高
(9)父亲体重
(10)父亲受教育程度 .
(11)母亲年龄
(12)母亲身高
(13)母亲体重
(14)母亲受教育程度
2.成年人、老年人问卷调查内容
(1)受教育程度
(2)职业类型
(3)工作单位的性质
(4)通常情况下,您工作时的状态
(5)工作的主要方式
(6)通常情况下,您在闲暇时的活动情况
(7)所在单位(村)是否有体育健身活动补贴
(8)工作场所或居住场所是否有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包括健身路径等)
(9)过去一年中是否参加过体育锻炼
(10)参加体育锻炼的频度
(11)平均每次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
(12)参加体育锻炼时的身体感受
(1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项目
(14)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场所
(15)参加体育锻炼的原因
(16)影响您参加体育锻炼的障碍
(17)获得体育技能的途径
(18)体育消费的项目
(19)体育消费的金额
(20)您是否患有以下疾病
六、监测经费保障
(一)省体育局在2022年对下转移支付中每个县(区、市)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本次监测工作;
(二)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应当从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七、监测器材
各州市利用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县(区、市)国民体质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监测器材。
八、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022年9月1日~9月5日)
1. 2022年9月3日,寻甸县教育体育局下发工作通知及《云南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 2022年9月5日前,根据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要求,对体质监测器材进行情况监测,对故障器材更换、维修。
3. 2022年9月5日,举办“2022年寻甸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培训班”。
4. 2022年9月1日,我县制定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监测网络、监测队数量及人数、培训时间、监测时间、器材情况、工作流程、经费落实情况等内容),并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5. 2022年9月5日前,组建监测队伍,统一培训,协调关系等。
(二)数据采集阶段(2022年9月6日~9月28日)
1.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等情况,在此期间内自行确定测试时间完成所承担的监测任务。
2.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检测数据审核。
3.根据测试时间,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测试现场进行检查、督导。
(三)数据处理阶段(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15日)
1.2022年10月底,向云南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上报监测数据登录书及上报工作。
2.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监测数据的检查验收、录入、数据库汇总、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