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寻甸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寻甸县自然资源局
寻甸县统计局
2018年7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70516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7149.73公顷(1457245.95亩)。其中,水田9741.30公顷(146119.50亩),占10.03%;水浇地8047.13公顷(120706.95亩),占8.28%;旱地79361.30公顷(1190419.50亩),占81.69%。功山镇、河口镇、金所街道、六哨乡、甸沙乡等5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44.0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083.27公顷(181249.05亩),占全县耕地的12.4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432.67公顷(186490.05亩),占12.8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4365.91公顷(665488.65亩),占45.6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8973.70公顷(284605.50亩),占19.5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294.18公顷(139412.70亩),占9.56%。
(二)园地9725.11公顷(145876.65亩)。其中,果园6077.05公顷(91155.75亩),占62.49%;茶园0.85公顷(12.75亩),占0.01%;其他园地3647.21公顷(54708.15亩),占37.50%。园地主要分布在柯渡镇、鸡街镇、功山镇等3个乡镇,占全县园地的52.22%。
(三)林地179145.82公顷(2687187.30亩)。其中,乔木林地160079.25公顷(2401188.75亩),占89.36%;竹林地106.68公顷(1600.20亩),占0.06%;灌木林地15868.79公顷(238031.85亩),占8.86%;其他林地3091.10公顷(46366.50亩),占1.72%。倘甸镇、柯渡镇、金所街道、鸡街镇、河口镇、功山镇、凤合镇、六哨乡等8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67.38%。
(四)草地21138.13公顷(317071.9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07.96公顷(3119.40亩),占0.98%;人工牧草地1076.76公顷(16151.40亩),占5.10%;其他草地19853.41公顷(297801.15亩),占93.92%。草地主要分布在河口镇、金源乡、功山镇、金所街道、六哨乡等5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65.41%。
(五)湿地150.56公顷(2258.4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仅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面积为150.56公顷(2258.40亩),湿地主要分布在金源乡、甸沙乡、河口镇、凤合镇等4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89.8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822.07公顷(237331.0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890.27公顷(28354.05亩),占11.95%;村庄用地12775.66公顷(191634.90亩),占80.75%;盐田及工矿用地945.39公顷(14180.85亩),占5.9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0.75公顷(3161.25亩),占1.33%。
(七)交通运输用地6377.23公顷(95658.45亩)。其中,铁路用地66.44公顷(996.60亩),占1.04%;公路用地2753.88公顷(41308.20亩),占43.18%;农村道路3555.95公顷(53339.25亩),占55.76%;管道运输用地0.96公顷(14.40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29.19公顷(54437.85亩)。其中,河流水面1097.98公顷(16469.70亩),占30.25%;水库水面1549.49公顷(23242.35亩),占42.70%;坑塘水面697.76公顷(10466.40亩),占19.23%;沟渠153.47公顷(2302.05亩),占4.23%;水工建筑用地130.49公顷(1957.35亩),占3.59%。金所街道、仁德街道、七星镇、甸沙乡等4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7.1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