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开展2021-2022学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县级复检工作
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寻甸县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寻教体通〔2022〕48号)要求,在教育机构自检、中心学校初检的基础上,现将复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检时间
2022年11月1-11日(具体复检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复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锁良金(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成 员:薛开良(仁德街道中心学校)
孙定晴(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杜 弢(县教育体育局安全科)
杨 春(七星镇中心幼儿园)
刘莉华(先锋镇鲁土幼儿园)
复检单位:寻甸阳光第一幼儿园、仁德街道(伟博幼儿园、童谣幼儿园、童忆幼儿园、阳光幼儿园、蓓蕾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晨曦幼儿园、华美贝贝幼儿园、乡村幼儿园、和平幼儿园)、寻甸七彩园美术培训中心、寻甸博云培训学校、寻甸育才艺术培训学校、金鹰艺术培训中心、寻甸百树教育培训学校、寻甸英捷培训学校、寻甸寻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寻甸睿琦教育培训学校、寻甸贤芬教育培训学校、昆明黄冈实验学校
联络员:孙定晴
第二组
组 长:刘鸣溪(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
组 员:朱贵富(县教育体育局安全科)
丁 勇(仁德街道中心学校)
秦文春(羊街镇中心学校)
杨 娟(塘子街道中心幼儿园)
复检单位:先锋镇(欣欣幼儿园、博爱幼儿园、富静幼儿园、红星幼儿园、小精灵幼儿园)、柯渡镇(晨星幼儿园、阳光幼儿园)、鸡街镇(萨尼幼儿园、金童幼儿园、童乐幼儿园)
联络员:刘鸣溪
第三组
组 长:陈佳云(县教育体育局安全科)
组 员:赵桃云(金所街道中心学校)
尹建蕊(县幼儿园)
施艳洪(河口镇中心学校)
张建琼(六哨乡中心幼儿园)
复检单位:金所街道(天生星光幼儿园、新田乡村幼儿园、聪慧幼儿园、苗苗幼儿园、贝贝幼儿园、金所幼儿园、摆宰晨梦幼儿园、栽开幼儿园)、羊街镇(康乐幼儿园、新街幼儿园、大刘所幼儿园、童心幼儿园、金太阳幼儿园)
联络员:陈佳云
第四组
组 长:李春丽(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
成 员:朱家甫(河口镇中心学校)
普文娟(甸沙乡中心幼儿园)
俞明虎(七星镇中心学校)
李军娥(县幼儿园)
复检单位:倘甸镇(小太阳幼儿园、新星幼儿园、寻甸艺航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凤合镇(扬帆幼儿园、慈育幼儿园、忠诚幼儿园、天姿幼儿园、集城村爱心幼儿园)、六哨乡(小天使幼儿园、慧星幼儿园)
联络员:李春丽
第五组
组 长:胡 雯(县教师发展中心)
成 员:黄文娟(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张 云(塘子街道中心学校)
张顺福 (功山镇中心学校)
马艳芬(先锋镇中心幼儿园)
复检单位:七星镇(向阳幼儿园、童真幼儿园、金苗幼儿园、博星幼儿园)、河口镇(天使幼儿园、金苹果幼儿园、聪聪幼儿园)、甸沙乡(麦地心幼儿园、欣乐幼儿园)、塘子街道(花蕾幼儿园、阳光贝贝幼儿园、马田幼儿园)、功山镇蒲草塘幼儿园
联络员:黄文娟
三、复查内容
复查内容详见《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寻甸县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寻教体通〔2022〕48号)。
四、复查方式
复查主要采用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
五、相关要求
(一)各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提前通知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将是民办教育机构参加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各民办教育机构要如实填报工作材料,各复评组要认真审核、客观评价,真实反映民办教育机构整体办学情况。
(三)年检期间,工作人员在材料核查及实地检查评估过程中应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四)参加年检复查人员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五)参加年检的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按受检机构要求扫码登记入园(校),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
(六)参加年检的人员2022年11月1日08:30到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参加2021-2022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县级复检工作安排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