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
三、举行地点
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陶善宝(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委员:陶善宝(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朱 毅(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利岗(寻甸县政协人资环委主任)
决策发言人:师文娟(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科长)
白云权(寻甸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听证监察人:张忠文(寻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产业园区纪检组干部)
陈国海(寻甸县政府目督办工作人员)
唐晓雪(寻甸县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工作人员)
听证记录人:胡 程(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石连喜(专职寻甸县自然资源副总督查)
杜世科(寻甸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秦正国(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
科科长)
陆永邦(寻甸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彦华(寻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董兴波(寻甸县水务局水保科科长)
邓 彪(寻甸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和公路管理科工作人员)
马玉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审批办主任)
张春玉(寻甸县应急管理局矿山监管科科长)
赵永祥(凤合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瑞志(柯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怀江(仁德街道办副主任)
李正亮(塘子街道办副主任)
李建红(金所街道办副主任)
石春富(功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肖 伟(七星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志全(河口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东强(甸沙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马加周(先锋自然资源所所长)
马敏庚(羊街自然资源所所长)
范顺昌(鸡街自然资源所所长)
邱忠福(六哨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叶玉杰(金源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李正玉(倘甸自然资源所所长)
邓 刚(联合自然资源所所长)
旁听人员:无
新闻媒体:无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9日
注:1.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
2.听证委员从听证机关和有关部门产生,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委员3人以上奇数组成(建议为5人),其中,听证机关组成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担任;决策发言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或听证主持人(建议为2人);
4.听证监察人由县听证委员会从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听证监察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
5.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建议为1人);
6.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建议不超过5人);
7.听证机关确定听证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