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月29日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国有企业党工委书记 谷照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的《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县人民政府领导对县审计局上报的审计要情(专报)作出11次批示,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严肃的态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县审计局立足职能职责,开展了整改情况督查检查,促进问题整改到位。被审计单位正视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根据审计建议,促进出台规章制度43项,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128个,已整改完成126个,未完成整改问题2个。整改率98.44%,审计整改成效明显。
(一)针对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财政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上缴非税收入和清理往来款项、完善项目资金分配机制、追责问责等方式完成整改。
(二)针对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上缴结余资金和非税收入、清理往来款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上缴非税收入、收回国有资产及收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方式完成整改。
(四)针对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调整多计工程价款并据实结算、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清理上缴结余资金、兑付农户奖补资金、清理临时聘用人员等方式完成整改。
(五)重大政策执行跟踪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方案等方式完成整改。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调整多计工程价款并据实结算、报账核销征地拆迁资金、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
(七)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及时清退违规资金,上缴结余资金、清理往来款、非税收入,进行资产登记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后续工作安排
正在整改的2个问题均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整改责任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盯正在整改的问题,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加强审计整改。
(一)强化担当作为,履行整改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负责,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问题逐一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清单,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强化整改监督,及时公开整改结果,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真整改、真落实。
(二)加大协作联动,严肃追责问责。支持县审计局坚持依法审计,健全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适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建议。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对审计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单位的处理力度,确保审计执法的权威性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督促县审计局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