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子街道政府集中采购商务要求
发布时间:2023-02-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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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子街道人民政府集中采购商务要求:
1.我单位付款周期为:货品验收完成后的6个月内付清,如不能接受付款周期,可不参与响应。
2.由于我单位无贮存条件,此次采购按每次需求量送货,且必须送至办公室,而且送货到指定的办公室,不建议第三方邮寄或快递。
3.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采购工作的合同备案材料。
4.为确保商品质量,投标人必须严格供应所中标采购货物的参数要求,不更换与采购品牌不一样的货物,否则不能参与竞标。
5.以上条款必须满足,若经复核,中标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我方有权选择废标。同时视同中标人具有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应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及时通报给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拨打政采云400-881-7190进行投诉,并上报云南省采购管理部门依法拉入黑名单一年、一年内禁止参与政采云和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