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甸龙飞磷石膏渣场闭库销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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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寻甸龙飞磷石膏渣场闭库销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寻甸龙飞磷石膏渣场位于寻甸县金所街道办事处大平滩村。尾矿库原主要负责人:徐世明;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昆)FM安许证字〔C045〕;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尾矿库运营;尾矿库现状等别:四等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09年09月29日至2012年9月28日。2023年1月31日,该尾矿库已按规定完成闭库治理工作,经相关部门验收同意销号。
即日起,寻甸龙飞磷石膏渣场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名录中销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从包保责任名单中解除县级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不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寻甸龙飞磷石膏制品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日常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尾矿库闭库销号后的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