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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3-801565 主题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17 16:44
名 称: 2023年度寻甸县民族宗教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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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寻甸县民族宗教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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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云南省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督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精神,切实做好清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清真食品市场执法行为,保障检查对象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根据国家、省、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关于印发2023年度昆明市民族宗教委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制定2023年度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采取纵向配合,横向联动,分级分类抽查的方式对我县办理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商户实施全抽查。

一、抽查依据

《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公司法》《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二、抽查对象及数量

(一)对象:已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商户。

(二)数量:抽查已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商户10户。

三、抽查时间

联合抽查从2023年7月启动,到2023年11月底结束。

四、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县民族宗教局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商户,在生产经营清真食品过程中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要求,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清真禁忌食品和侵害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情况。

(二)县市场监管局

1.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企业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标准执行情况、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2)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五、抽查方式

以全县已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商户作为此次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检查对象,运用(云南协同管理平台)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到点进行实地检查。

六、实施主体

寻甸县民族宗教局、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依法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放管服”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清真食品行业的监管水平。要切实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领导有力、组织顺畅,人力、物力、财才保障到位。

二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县民族宗教局综合科在组织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要主动协调县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及时通报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协调开展联合执法相关事宜,逐步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三要规范执法。具体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落实执法检查全程记录相关要求,完善细化检查标准和文书表格,积极寻求被检查对象的主动配合。检查结果应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做见证记录。

四要强化整改督导。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实施督导整改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有机衔接。县民族宗教局要在联合检查基础上,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商家的日常监管,注重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消除隐患,切实督导商家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清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