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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4-69030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14 14:5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不予审批《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昆明市,公示,建设,生态环境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不予审批《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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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不予审批的《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中化云龙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950 万元,项目建筑总面积 11424.97m2 利用中化云龙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场地进行项目的建设,分别建设三座粉状改性磷石膏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1#厂房占地约3717.97m2,建设粉状水泥缓凝剂 20 万吨/a 生产线; 2#厂房占地约 6307m2,建设土壤调理剂 20 万吨/a 和生态修复材料 30 万吨/a 生产线,建设粗料电石渣破碎生产线; 3#厂房占地 1408m2,建设路基材料 20 万吨/a 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36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公开。

三、拟不予审批原因

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寻甸〔202317号),《报告表》存在工程内容及原辅料用量表述不清,未分析说明产品性质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污染源强核算有误 ,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报告表》编制质量尚不能支撑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制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予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 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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