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不予审批《云南塑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改性塑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不予审批的《云南塑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改性塑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塑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改性塑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特色产业园区羊街片区(地理度坐标为:东经 103°09′07.24″,北纬 25°28′33.20″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塑发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用已建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总用地面积2900m2(约 4.35 亩),建筑面积 31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暂存区、成品仓库、办公室等工程,配套建设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寻甸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2022年9月19日至9月30日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2年9月20日和2022年9月21日在云南信息报进行公示。
三、拟不予审批原因
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云南塑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改性塑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寻甸〔2023〕18号),项目编制《报告书》依据不足。项目以废弃农用地膜、废编织袋、一般废旧塑料为原料( 不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生产再生 PE、PP 塑料颗粒为再生塑料颗粒的制造。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项目属于“塑料制品-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中的”“53塑料制品业”中的“其他”,编制《报告表》 。
四、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制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塑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改性塑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 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