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寻甸恒浩金属 结构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金属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寻甸恒浩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寻甸恒浩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金属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特色产业园区羊街片区3号路1号(地理坐标为:东经 103° 9'3.569"、北纬 25° 28'33.792"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寻甸恒浩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特色产业园区羊街片区3号路1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租用云南鹏腾实业有限公司已建3号厂房及1号宿舍办公楼2F建设本项目,3 号厂房作为生产厂房使用,内设生产区、原辅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办公区等;1号宿舍办公楼2F作为办公生活区使用,内设办公室、宿舍及食堂。项目占地面积7528m2,建筑面积7528m2,建设 2条金属制品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500吨金属制品。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气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 车辆尾气及机械废气、焊接烟尘等。 施工场地设置防护网、实行封闭施工; 施工物料运输和卸载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 施工场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物料堆存及运输采用封闭措施;散料应进行围隔和覆盖。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钢材切割、钻孔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喷塑废气、烘烤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生物颗粒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 (1)有组织排放废气 : ①喷塑废气:项目设有 2 条生产线, 共配有 2 个喷房( 1 号喷房、 2 号喷房),喷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旋风除尘+二级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 DA002、DA003 排气筒排放; ② 烘烤固化废气: 项目设有 2 条生产线( 1 号生产线、 2 号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上均设有烘道, 项目烘烤固化工序产生的废经各自烘烤固化箱顶部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最终分别经 DA006、 DA007 排气筒排放; ③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前处理过程中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燃烧机提供热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 ④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项目 1 号生产线、 2 号生产线分别设3 台、 2 台生物质颗粒燃烧机提供热量, 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燃烧废气经“多管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经 DA004、DA005 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为切割、钻孔金属粉尘、焊接粉尘、 未有效收集的喷塑废气以及未有效收集的烘烤固化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颗 粒 物 ≤ 1.0mg/m3 、 非 甲 烷 总 烃 ≤4.0mg/m3;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无组织排放 浓 度 满 足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GB37822-2019),即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0mg/m3 。 (3)食堂油烟: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净化效率为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 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 0.5m3 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 工作人员生活水。 项目前处理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统(规模 5.0 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不外排;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 0.5m3) 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依托云南鹏腾实业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容积 30m3)、污水处理站(规模 30.0m3/d) 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 中表 1 城市绿化和道路浇洒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及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屏障,隔声屏障的高度应高于 2.5m; 严禁夜间施工; 合理布置施工设备位置。 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 安装减震垫; 加强设备维护、检修;夜间不生产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废焊头、废滤芯、切割及钻孔粉尘、 废塑粉、布袋除尘器收尘、炉渣等; 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机油、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更换的脱脂、钝化废液;其他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油污等 项目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废焊头、废滤芯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商;切割、钻孔粉尘出售给专门回收单位处置; 废塑粉统一收集后返回生产再次利用;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尘及炉渣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食堂泔水、隔油池油污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更换的脱脂、钝化废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2月9日项目在昆明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3年 4 月 23 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寻甸恒浩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附件:
寻甸恒浩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 (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