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暨《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宣贯活动
发布时间:2023-04-2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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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五进”工作,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2023年4月26日,寻甸县应急管理局到云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姚家村煤矿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暨《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宣贯活动。活动由县应急局副局长李娟主持,姚家村煤矿、郭家山煤矿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40余人参加。
此次安全宣传活动主要围绕《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讲解了基本情况、条文内容,并结合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煤矿坍塌进行案例教学,讲解了事故原因,总结了事故教训。同时,结合《条例》和《规定》相关条文内容就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解读,进一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活动中强调,企业要充分理解“海因里希法则”,加强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确保不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此外,要求企业做到“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自觉学安全,大家会安全,现实重安全,事事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