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煤杯”暨第三十四届职工篮球运动会比赛规程
为组织开展好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煤杯”暨第三十四届职工篮球运动会,特制定本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9日
二、比赛地点
综合训练馆、县灯光球场、仁德一小篮球馆
三、主办单位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总工会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五、赞助单位
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六、参赛范围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各驻寻部队、企业。
七、日程安排
(一)抽签分组。2023年5月8日14:30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人员:各参赛单位领队。
(二)裁判、教练员会议。2023年5月8日15:00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人员:各参赛单位教练员、全体裁判员。
(三)赛前领队、教练会议。2023年5月14日15:00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人员: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
(四)裁判员培训。2023年5月15日09:00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人员:全体裁判员。
(五)开幕式。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9:00在县城灯光球场举行。参加人员:组委会成员,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全体裁判员等。
(六)正式比赛。2023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八、比赛办法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可分别报男子、女子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工作人员若干。
(二)分组(人数少的单位可以合并组队)。A机关组:县直各单位、各国有公司、人民团体、寻甸产业园区;B乡镇(街道)组。C驻寻部队、企业组。
(三)运动员资格。A、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各国有公司、各人民团体、驻寻部队、企业运动员必须是本系统在职在编职工;B、乡镇(街道)运动员必须是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在职在编或户口人员。
(四)请各代表队严格把关,按要求组织运动员参加比赛,真正体现平等、团结、公平,违反相关比赛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2023年5月5日抽签分组前请县直机关组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国有公司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及上一年度工资花名册;乡镇(街道)组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
(六)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实行四节制。
(七)各参赛队上场队员以赛前所报名单为准,中途严禁更换队员。
(八)各代表队必须统一着装,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
(九)比赛赛制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决定。
九、名次评定
(一)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
(二)若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胜负决定排列名次,胜者名次列前,负者名次列后。
(三)若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胜负场数的多少决定排列名次,如胜负场数相等,则按相互间胜负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即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得失分率)。
十、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名次根据报名情况按1/3录取。
(二)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十一、经费
(一)运动会期间所有会务费由组委会负责。
(二)各参赛队运动会期间服装费、保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十二、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比赛日程准时参赛。
(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