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李桂芬、马景弟再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李桂芬,女,46岁,1977年5月出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马景弟,女,52岁,1971年9月出生,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首次上岗时间为2020年1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2月1日,李桂芬、马景弟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认定为4050就业困难人员。因年龄较大,就业技能单一,退出公益性岗位后难以实现就业,经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李桂芬、马景弟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向用人单位申请,仁德街道办事处研究,拟同意李桂芬再次安置于仁德街道办事处社保中心社会保障岗位,马景弟再次安置于仁德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岗位,并经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审核通过。
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67818反映,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仁德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