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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5-696159 主题分类: 项目监管信息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10 17:21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严禁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混凝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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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严禁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混凝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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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寻甸城投集团,县内各项目业主单位,各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预拌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国家对预拌混凝土采用生产资质认定制度,取得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方可生产和供应预拌混凝土。现市场上个别企业、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生产、供应和使用无资质的预拌混凝土,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给建设工程带来极大的质量隐患,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预拌混凝土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以及《昆明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无资质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进入我县建筑市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实行资质审批制度,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申领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方可生产经营,一经查实违规采购使用预拌混凝土,将依法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提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县具备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的在产企业共有7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得指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质量责任。要强化交货检验、见证取样、浇筑、养护等环节的督促检查,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混凝土质量检测。

三、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质量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应对本企业在县域内施工的项目人员、劳务分包单位等进行宣传和教育,严禁使用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生产的或无质量保证的混凝土。施工单位在确定预拌混凝土企业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混凝土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每车进行交接验收,核查混凝土发货单及质量证明文件,确认生产企业、使用工程、浇筑部位、强度等级和运输时间,并按规定取样对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拒收。

四、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质量监理责任。应查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核查进场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严格执行旁站制度,对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交接验收、输送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应责令施工单位迅速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

五、经查实施工现场使用无生产资质的预拌混凝土,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使用无生产资质的预拌混凝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记录不良行为,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平台共享,通过“信用云南”网站依法依规对外公示,并同步移交同级政务服务局依规记录不良信用。构成犯罪的,提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担负起混凝土生产质量首要责任。未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禁止承揽业务。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要按标准、规范要求对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进行检测,严禁提供虚假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严禁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进行生产,保证生产投料计量符合要求,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严禁资质出租、转借、挂靠,一经查实,记入不良名单,并依法严肃查处,视情节严重程度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取缔生产。构成犯罪的,提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根据《昆明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混凝土一次性浇注量在6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施工前进行备案,方可自行搅拌。严禁寻甸县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含农村自建房)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对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项目,将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一律不允许投入使用。一经查实违规采购使用无资质企业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八、各乡镇(街道)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加大对在建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现场使用混凝土供应单位与实际不符或使用来路不明预拌混凝土的项目,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制止和责令整改,同时将相关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判,依法按程序对相关违规行为依法联合查处惩戒。为更好查处无资质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行为,市民可通过拨打087162662295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寻甸县具备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企业名单

寻甸县具备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业务联系人

1

云南斯泰邦砼业有限公司

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5

张德模

2

昆明至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昆明市倘甸产业园区倘甸镇马街村委会

段梓涵

3

寻甸龙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昆明市寻甸县金所街道特色产业园区商务中心

彭文良

4

寻甸科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昆明市寻甸县金所街道哨上大村

李建军

5

寻甸圆发建材有限公司

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道院村委会石头山采石场

马宏举

6

昆明明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天生桥工业园区

邱江友

7

寻甸城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办西门街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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