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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7-71063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29 10:1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中化云龙有限 公司90万吨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中化,云龙,设备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中化云龙有限 公司90万吨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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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化云龙有限公司90万吨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化云龙有限公司90万吨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中化云龙有限公司内(地理度坐标为:103度11分57.386秒,25度33分35.920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中化云龙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950万元,项目建筑总面积 11424.97m2 利用中化云龙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场地进行项目的建设,分别建设三座粉状改性磷石膏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1#厂房占地约3717.97m2,建设粉状水泥缓凝剂 20 万吨/a 生产线; 2#厂房占地约 6307m2,建设土壤调理剂 20 万吨/a 和生态修复材料 30 万吨/a 生产线,建设粗料电石渣破碎生产线; 3#厂房占地 1408m2,建设路基材料 20 万吨/a 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定期对施工场地酒水,施工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对运输车辆实行限速、限制超载,并采篷布覆盖措施,定时对运输线路进行清扫、冲洗及洒水作业。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的施工现场酒洒水降没兴尘不外排 ;生活废水依托中化云龙有限公司现有的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安排和布置高噪声机械设备使用时间及施工时间。包装废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份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

1)生产粉尘:

搅拌混合设备密闭,下料口连接墙式皮带输送系统,在搅拌设务投料口上方、皮带下料口上方、破碎设备投料口和下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分别与各车间石灰筒苍进料废气一起经1套布袋除尘器(1#厂房、2#厂房各设置一套)处理,最终由各车间对应的(DA016)、(DA017)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粉尘:生产厂房封闭仅留有出入口,对装载机喂料斗三面、顶部封闭;整套双轴搅拌机设备和破碎机设备机身为封闭式;

3)食堂油烟:依托中化云龙有限公司现有食堂厨房中型油烟净化器。

本项目新增的生活废水依托中化云龙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后回用于磷酸工段,不外排;

①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③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于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食堂泔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隔油池油污: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5)废弃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1#厂房废弃包装袋暂存间,统一外售;

6)布袋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

7)机修废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机修废油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项目机修废油经收集后暂存于中化云龙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的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36日项目在中化云龙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3  625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化云龙有限公司90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境影响报告》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附件:

中化云龙有限公司90万吨粉状改性磷石膏项目(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