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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7-71622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7-12 09:48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不予审批《昆明常顺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公示,生态环境,审批,寻甸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不予审批《昆明常顺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2 09:48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不予审批的《昆明常顺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常顺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经营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塘子镇钟灵山村委会大凹村 (地理座标为:东经 103° 1848.979,北纬 25°264.842

建设单位:昆明常顺气体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100 万元,拟租赁寻甸县钟灵社区大凹大村的荒山废石场建设本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4000m2 工程内容包括储罐区、充装间、成品间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522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公开。

三、拟不予审批原因

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昆明常顺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寻甸〔202346号),《报告表》存在遗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但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结论等问题 。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尚不能支撑项目环境可行的结论  

四、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制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常顺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分装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予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 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