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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7-872741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7-18 10:16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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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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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寻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214日至510日,对寻甸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抽查了寻甸县城区垃圾清运处置中心及寻甸县清新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寻甸县审计局于2023510日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收到报告后,寻甸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压实局属各部门审计整改责任。组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的契机,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保障城市管理事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会计账簿与决算报表账表不一致,决算报表不真实。

存在问题: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初结余结转决算报表数为1164826.74元,账面数为231825.86元,差额933000.88元;2022年支出决算报表数为27243031.29元,账面数为26178334.29元,差额1064696.74元;2022年末结余结转决算报表数为150000元,账面数为281695.86元,差额131695.86元;2022年公务用车费用决算报表数为40000元,账面数为197615元,差额157615元。

整改情况:已及时整改,今后会计决算报告编制将严格按照《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执行,在2023年决算编制中做到账表一致。

二、关于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187703.77元。

存在问题:2021年至2022年,城市管理局下属的财务独立核算,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寻甸县城区垃圾清运处置中心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垃圾清运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寻政办规〔20192号)的规定收取县城垃圾清运处置费。截至2023430日,账面存款余额为8187703.77元,该资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脱离财政监管,资金安全没有保障。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2023516日寻甸县城区垃圾清运处置中心将8187703.77元垃圾清运处置费上缴至县财政国库。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46613.86元。

存在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46613.86元,其中:2021年罚没款3260元;2022年罚没款349401.60元;2020年协勤补偿款35861.95元;2021年单位部分保险51122.48元;往年公用经费3417.83元;协勤招考报名费3550元。

整改情况:2023328日县城市管理局已将上述446613.86元非税收入上缴至县财政国库。

三、关于基本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车辆运行费超预算。

存在问题: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经县财政批复的车辆运行费为40000元,实际支出198151元,超预算支出158151元。

整改情况:县城市管理局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车辆运行费使用。

(二)无预算拨付其他单位资金1000000元。

存在问题:县城市管理局2022127日党组会议决定补助功山镇垃圾清运处置经费60000元;523日党组会议决定补助七星镇工作垃圾清运处置经费50000元;630日党组会议决定补助凤合镇垃圾清运处置经费50000元、联合乡垃圾清运处置经费50000元、倘甸镇垃圾清运处置经费200000元、金源乡垃圾清运处置经费110000元、塘子街道办垃圾清运处置经费80000元、柯渡镇垃圾清运处置经费100000元、仁德街道办南钟办事处垃圾清运处置经费100000元、金所街道办金所社区垃圾清运处置经费70000元、金所街道办竹沟社区垃圾清运处置经费30000元、金所街道办草海子社区垃圾清运处置经费30000元、羊街镇清水沟村委会垃圾清运处置经费70000元。上述资金共计1000000元,从城市管理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县城区垃圾清运处置中心收取的垃圾清理处置经费列支。

整改情况:上述资金均为补助各乡镇(街道)垃圾清运处置经费,涉及乡镇(街道)开展了自检自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县城市管理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预算,杜绝无预算安排支出,硬化预算约束,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扩大范围支出资金198000元。

存在问题:寻甸县城区垃圾清运处置中心为县城市管理局下属财务独立核算,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县城市管理局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使用财政预算的垃圾处置运行经费支付城区垃圾清运处置中心职工工资共计198000元。

整改情况:按规定城区垃圾清运处置中心职工工资需收取的垃圾清运处置费支付。上述已支付职工工资198000元应退回县财政国库,现寻甸县城区垃圾清运处置中心已于2023516日将所有8187703.77元垃圾清运处置费上缴至县财政国库。支付职工工资198000元待收取2023年垃圾处置费后原渠道退回。

(四)审核把关不严,审批手续不全。

存在问题: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分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所附费用报销审批单、项目资金用款计划表上没有部门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审批意见及签字。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会计凭证整改完毕。

三、关于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未实施,项目资金未能发挥使用效益。

存在问题:20228月,寻甸县财政局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寻财预(202229号)下达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市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418万元,其中: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补植补绿)918万元;三月三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500万元。截止20221231日,项目未实施,资金支出为0

整改情况: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补植补绿)918万元项目由寻甸城投集团组织实施,目前正在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可支付。三月三提升改造项目20233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工程量30%2023215日支付了植被恢复费40642元,612日申请支付仁德集体征地补偿款62387.55元但国库支付中心未授权支付,剩余款项将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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