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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8-73140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22 15:56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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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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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901065101000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调研全县民族宗教现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况和动态。拟订全县有关民族关系、民族事务、宗教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并指导监督实施《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对全县贯彻执行上级机关有关民族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3)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维护全县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任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5)负责组织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组织民族自治重大庆典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挖掘、研究及保护工作。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和出版工作。

(7)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工作,针对相关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8)帮助和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县内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9)支持和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和有关法律规章,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10)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

(1)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事计划、研究内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现场检查调研8次。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纳入县乡党校学习课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教育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开发专题课程2个,开展县级教育培训4场次,培训23932人次。三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纳入寻甸县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指导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活动,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四是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县城主城区重点街道、公园、交通要道、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广场的城市中心地理位置,建设《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标识;在柯渡镇甸尾村至柯渡集镇沿线建设中华文化符号长廊;在金所街道泽铁社区、仁德街道月秀社区、小海新村,塘子民俗陈列室,凤龙湾景区,塘子清真寺、丹桂清真寺、玉屏清真寺等场所增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静态教育宣传标识。

(2)强化示范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与红色基因传承融合展示馆”、丹桂清真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点”宣传教育作用,丰富创建内涵,深化全域创建。二是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实施第四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引领建设工程,建设仁德街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金所街道泽铁村、羊街镇黄土坡村、鸡街镇北海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在仁德街道月秀社区、南钟社区,塘子街道钟灵社区,金所街道泽铁社区和倘甸镇中庆社区建设“一家亲”工作站5个,争取省级少数民族宗教专项资金854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37万元。三是做好示范创建“十进”工作,县第一人民医院、柯渡镇丹桂村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申报云南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家;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家。四是支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争取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0万元,申报“十四五”期间民族特需定点生产企业4个,带动少数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强化部门沟通联系,持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加强清真食品监管,严格落实“互联网+政务+监管+督查”措施,依法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11家,年检率达99%以上;加强《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2022年开展清真食品联合专项检查3次,规范清真标识标牌20块。二是配合协助县教育体育局顺利完成1728名初升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族别审核工作。三是依法与县公安局联合办理少数民族族别变更10人。

2.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持续做好我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

(1)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宗教领域治理能力。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宗教工作情况,每年均组织召开宗教工作会、宗教团体工作会,共同研究全县宗教工作。二是以“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为契机,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宗教活动场所11所,开展宗教工作调研5次、宗教团体、信教群众走访慰问2次,及时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急难愁盼”的困难问题。

(2)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宗教事务管理能力。一是进场所分散宣传。结合“政策法规学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加大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宣传力度,激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作贡献。二是进课堂集中宣讲。将宗教基本方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授课,累计参与人数约1000余人;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2022年度寻甸县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培训班”;持续举办民族宗教干部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使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宗教事务工作能力。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在宗教界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国庆节期间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升国旗仪式,为伟大祖国庆祝生日;充分发挥丹桂清真寺省级“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三爱”“四史”教育活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平安和谐。一是为确保我县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全年共召开宗教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4次;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进行检查,全年共开展安全排查整治9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安全有序。2022年,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有序,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上级管控规定,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决落实上级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大力宣传教育和引导,2022年召开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2次,在全县200所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疫病防控知识宣传,为宗教界参与疫情防控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4)持续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达标创建,引导信教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深入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塘子清真寺、玉屏清真寺、丹桂清真寺、海会寺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固定宣传标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宣传教育,加深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全县200所宗教活动场所实现“五进”活动全覆盖,截至目前,标准化建设达标55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经济发展科、宗教业务科、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003,912.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3,912.4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8,772.97元,增长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8,772.97元,增长4.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5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部队转业安置一名工作人员,新增2名工作人员工资、社保随之增长;上级部门下拨资金较往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076,933.65元。其中:基本支出5,263,197.65元,占总支出的86.61%;项目支出813,736.00元,占总支出的13.3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4,794.15元,增长5.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8,968.60元,增长15.06%;项目支出减少364,174.45元,下降30.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部队转业安置一名工作人员,新增2名工作人员工资、社保随之增长;上级部门下拨资金较往年有所增加,支出也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3,197.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38,465.49元,占基本支出的8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4,732.16元,占基本支出的1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3,73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民族节庆补助10,000.00元;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支出20,000.00元;对企业贴息补助100,000.00元;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费、示范创建点宣传展板制作更新等费用支出683,73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3,912.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0%。与上年相比增加258,772.97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部队转业安置一名工作人员,新增2名工作人员工资、社保随之增长;2022年度民族宗教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等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11,37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7%。主要用于2012301-机关行政运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4,018,369.07元;2012304-民族宗教工作专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477,325.98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宗教活动场所修缮139,681.00元;2013404-宗教事务,主要用于宗教活动场所修缮76,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4,27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037.4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732.18元,2080801-死亡抚恤金219,50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000.00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3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8,2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18,26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2022年没有发生该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00.00元,支出决算为30,49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420.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07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00.00元,支出决算为30,49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2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民族宗教工作任务量加大,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次数较多,加之各乡镇需要经常到局机关报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材料,公务接待费增加;我局在开展有关宗教工作时到各个乡镇的点开展调研的次数增多,局机关公务保障用车燃修费增多。我局在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时统一由县上调配了一辆越野车用作应急保障用车,由于该车使用年限、使用频率都较高,车况较差,随着时间的推移维修费、保养费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19.84元,下降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0.84元,下降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39.00元,下降15.9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工作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坚决做到不该支出的绝对不支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检查、调研、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县的民族宗教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我单位单独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网址为:

http://www.kmxd.gov.cn/c/2023-08-22/6684837.shtml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710.98元,减少49,035.45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我局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勤俭持家、厉行节约的工作准则,科学规划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职工公务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07,407.0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02,42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9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4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1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1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14.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在建工程:是指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 、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是指通过它所取得的财产或劳务的效益,可以给予多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那些支出。如: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支出都是资本性支出。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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