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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11-800976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23 11:16
名 称: 寻甸县中医医院 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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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中医医院 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2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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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患者应当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如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患者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四、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基础之上的。理想的治疗效果,既要求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也要求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承担一定的义务。患者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

  2、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

  3、配合主管医生、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如果不明了,应向主管医生询问;

  5、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交款。

  6、爱护医院设施和仪器。

  7、对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