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正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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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根据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关于张正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寻干〔2023〕118号),经2023年8月24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4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张正福 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规划计 划处副处长职务;
戴 菲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丽佳 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免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徐宏云 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免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毕正贵 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小龙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所任职务实行聘任制,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