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疾控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责任制度
(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本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和检查监督,各科室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次的公开内容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开;重要的事项要预公开,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后再正式公开;在公开过程中接受群众监督,不能搞不完整公开或假公开。
(三)信息公开要设有固定专栏,将中心主要职能、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等事项进行公开;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四)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检查各科室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将以书面形式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信息公开群众监督制度
(一)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使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廉洁奉公,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见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三)为投诉、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三、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对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信息公开事项是否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准确、真实;群众对信息公开程度的认可情况;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具体成效。
四、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反馈制度
(一)督查督办及反馈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应办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有关科室根据要求,具体办理。
(二)各科室对督查督办的事项办结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通知单送还办公室,并附办理结果情况。办公室应及时将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向中心领导汇报。
五、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一)对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搞形式主义的科室,将予以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年终考核。
六、信息公开的内容
1.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各科室分布。
2.中心领导分工情况,中心干部职工姓名、职务、职责。
3.中心干部职工年度评优评先、获奖惩情况等。
4.中心干部职工的考核、选拔任用情况。
5.中心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6.中心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7.中心决定实行行政处罚的干部职工名单。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9.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内容。
七、信息公开形式和时间
采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指南、公示栏张贴及在其他适合公开的媒体上公开等形式。公开的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