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等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3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提交决策时间 |
1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科 | 2023年三季度 |
2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 | 行政审批科 | 2023年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