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06号)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寻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实际,我县组织编制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事项
公示范围是寻甸县辖区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寻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征求意见事项及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寻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态度和意见;(2)对寻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应急预案的看法和意见;(3)对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等;(4)非涉及社会稳定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公开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征求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实施单位反馈,也可以微信扫以下二维码填写问卷反馈。
四、公示时间、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评估责任主体: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蔡正选 电话:0871-62662841
邮箱:xdggyx2022@163.com
联系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5号 邮编:655200
特此公告
附件:寻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初步成果(征求公众意见稿)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