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0 17:00
字号:[
大
中
小
]
仁德代表团: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胜利社区必茂村至甘海子村道路硬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仁德街道胜利社区必茂村至甘海子村道路原为贵昆铁路,原贵昆铁路铁轨等有关设施拆除后,必茂村至甘海子村段成为废弃路段,产权任然属于铁路部门,产权移交地方管理协调难度大。下一步,我们将再进一步加强与铁路管理部门的协商,争取早日移交地方管理,然后再向市级争取纳入农村公路硬化项目。
感谢你们对寻甸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