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张丽媛同志公益性岗位拟二次录用、安置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第六条: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的规定。经过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并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审核,张丽媛同志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二次安置政策条件。现将张丽媛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张丽媛,女,现年48岁,2023年6月27日在仁德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 50的失业登记人员”。
经单位研究,拟录用张丽媛同志安置于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55191反映,公示期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