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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11-79554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15 16:2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羊街镇纳郎村小冲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项目,施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羊街镇纳郎村小冲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5 16:25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羊街镇纳郎村小冲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羊街镇纳郎村小冲农业产业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纳郎村(地理坐标为:东经 103°0944.492 北纬 25°3040.473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寻甸富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纳郎村,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占地 1087 亩(724720.28m2),用于建设玉米、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机耕道路 6.213km,配套建设灌溉蓄水池、储水池、看守房、水沟、防洪沟、冷库(采用环保制冷剂R404A)等附属设施。采购改性磷石膏和砂石料若干混合使用铺设机耕路,建成后项目年生产玉米 1600 吨、蔬菜 400 吨。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废气以及设备安装焊接烟尘

科学管理; 物料统一堆放、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定期保养; 村庄一面设置围档施工,厂区四周采取洒水降尘等

运营期

营期废气主要为翻地过程和栽种过程产生的粉尘、喷洒农药及施肥和清掏化粪池的异味、汽车尾气及运输扬尘、食堂油烟

粉尘、喷洒农药及施肥和清掏化粪池的异味、汽车尾气及运输扬尘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38-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标准2.0mg/m3的要求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表径流

生活污水、地表径流进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

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农业种植面源污染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 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 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施肥,不外排; 项目种植采用喷灌技术,不产生退水,通过科学计划肥料施放,可有效减少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
辆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高噪声设备在使用时安装减震垫;施工场界设置围挡, 围挡的高度应高于 2.5m;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等  

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和设备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昼间、夜间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

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建设过程中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渣;建筑垃圾的处置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2018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农业废弃物、 农药废包装容器

生活垃圾、 农业废弃物、 农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脂定期清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农业废弃物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养殖; 农药废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 6 900-003-04),全
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定期交回农药供货经销商回收处理 废包装容器

施工期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水土流失影响以及对动植物的影响。

尽量避免雨季施工、 土方的合理堆置、 机耕道路设置浆砌石结构防洪沟、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沉淀池、 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临时拦挡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以及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 禁止随意侵占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小对动植物的影响等动植物保护措施

运营期

种植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量;加强教育管理,禁止破坏植被、 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等。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918日项目在昆明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3 11 14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羊街镇纳郎村小冲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附件:

羊街镇纳郎村小冲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