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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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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2407-884454 主题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19 09:32
名 称: 2023年寻甸县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文号: 关键字:

2023年寻甸县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1-19 09:32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消费决策部署,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发〔202326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将对2023718日至2024717日在昆明市范围内购买住宅实施契税补贴,为更好地完成我县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职责

  由县财政局(行政政法科)通过线下进行审核办理,并筹措补贴资金组织补贴发放;县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核实住房购人完税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核实住房购卖人网签和备案情况;县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科)核实购房者生育二孩(三孩)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县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核实购房者二孩(三孩)户口是否登记在昆明市内。

二、适用对象

20237182024717日期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须为住宅且无网签撤销记录)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予以补贴

、补贴方式

一般购按照所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内)按分别所缴纳契税额的80%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3万元。领取补贴后,如发生登记备案合同注销的,需先退回补贴。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住宅)

2.购房商品房合同完成网签备案。

3.缴纳商品房购房契税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

4.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在2023718日(含)至2024717日(含)期间。

、申领流程

(一)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

申请人2023718日(含)至2024717日(含)期间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

(二)线下申报

申请人通过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提交以下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1)购房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购房人户口册(含孩子信息);

(3)所购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

(4)所购房屋契税完税凭证

(5)申请人接收补贴的银行借记卡(正面)(开户行须在寻甸县);

(6)购房补贴发放审批表。

申请人注册的身份信息与完税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的身份信息均须一致。申请和领取补贴全部采取线方式进行。

(三)材料审核

根据补贴条件,由购房申请人执纸质材料到相关部门完成购房补贴发放审批表的审批,全部审批完成后报财政局(不涉及二孩、三孩的不需到公安及卫健部门审批)

(四)发放补贴。

审核通过后由县财政局按核定标准兑付补贴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账户。兑付补贴时不扣取任何费用,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由个人自行依法申报。

审核通过者因银行卡账户异常等问题,超过10日未收到补贴的应联系县财政局行政政法科进行处置超过20日未处置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兑付补贴。

本活动有关政策由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活动事项如有调整,以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2662054


附件:寻甸县购房补贴发放审批表

寻甸县购房补贴发放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申请金额


申请补贴税额

£50%  £80%  £100%

县住建局

核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税务局

核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公安局

核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卫健局

核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核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