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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2401-830315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4 09:24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9:24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20231231。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寻甸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苑路35号,邮编:655200,电话:0871-62662594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县民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寻甸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其中公示公告7条,财政预决算3条,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信息75条。通过寻甸民政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38条,其中原创53条,转发185条。主要内容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寻甸县民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县民政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目录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积极对接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2023年,寻甸县民政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较好,及时按照相关目录更新要求完成了信息公开及内容更新工作,但在部分领域工作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一是部分栏目更新内容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了解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三是创新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积极主动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的需求;五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单位和个人不出现泄密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三公”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设备设施采购等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完善政务网站专栏信息资源,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

严格按照要求,围绕人民利益工作,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启动新媒体宣传运营推广合作,不断扩展和完善微信公众号平台,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宣传作用,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政务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