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2024年2月2日
反馈问题 | 寻甸县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牛栏江保护区煤磷化工企业超标排放、物料运输泼洒、涉磷物资堆放不规范问题整治不到位,512万吨磷石膏废渣存在污染隐患. |
整改目标 | 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敷衍整改、假装整改、表面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促进煤磷化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
整改措施 | 1.制定《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围绕煤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厂区物料运输、堆存“三防”情况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2.督促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对厂区雨水和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绘制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流向图,对企业绘制管网走向图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全面摸清化工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处理情况,做到初期雨水全收集,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3.对中化云龙有限公司厂区临时渣场环保手续办理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防渗工程建设,确保渣场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控制扬尘污染,努力做到环境安全风险可控。 4.对寻甸产业园区金所片区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建立健全寻甸产业园区绿化保洁工作制度,及时对园区路面泼洒物料进行清扫。 5.组织煤磷化工企业严格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坚决整治煤磷化工企业使用的“淘汰类”生产工艺与装备。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磷石膏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企业所排放磷石膏的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鼓励企业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前提下,优先采用生态修复方式对磷石膏加以利用,推广使用磷石膏生产水泥缓凝剂、建材企业辅料添加剂和土壤改良剂,拓宽磷石膏综合利用途径,2023年寻甸县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 60%以上。 6.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依托超限检测站,实行 24 小时值守,并根据路网实际设若干流动卡点开展金所街道、塘子街道、羊街镇专项整治。固定检查点及流动卡点严格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对运输砂、石、土、矿、煤、砖、水泥等散装货物装载高度高于标准货箱上沿、不覆盖篷布、不采取泼洒防护措施的货物泼洒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牛栏江保护区的道路强化道路养护和路面清扫,维护好公路路域环境卫生。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制定《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工作方案》,2023年3月20日寻甸分局对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进行生态环境工作约谈,并启动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3月21日至29日邀请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环保专家对辖区内煤磷化工企业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检查排查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污染防治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督促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目前6家企业均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二)推进牛栏江流域(寻甸段)煤磷化工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督促企业对厂区雨水和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绘制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流向图,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中化云龙有限公司、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和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自查后发现原有雨污管网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立即采取工程措施对雨污管网进行完善,目前相关工程已全部结束,6家企业均已完成雨污管网图绘制。为切实做好汛期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2次组织6家煤磷化工企业召开汛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开展煤磷化工企业汛期雨污分流设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企业绘制管网走向图及外环境进行实地检查,督促企业确保厂区初期雨水全收集,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三)对中化云龙有限公司厂区临时渣场环保手续办理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中化云龙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取得综合利用磷石膏制30万吨/年粒状水泥缓凝剂项目环评批复,利用原磷石膏临时堆场作为该项目磷石膏暂存场所,2022年11月组织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针对磷石膏临时渣场堆存不规范、扬尘较大、堆体周边围堰较低、渗滤液倒排管道不畅等问题,寻甸分局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同时,中化云龙有限公司计划2024年对磷石膏临时渣场全面整治,目前企业正在编制可研。 (四)强化寻甸产业园区金所片区环境管理。一是完成金所片区破损较为严重的520平方米路面修复;二是督促企业规范运输管理,从源头做好物料装卸要求,杜绝运输过程中出现泼洒现象,及时做好篷布遮盖等相关工作,并完善管护机制,加强园区绿化环卫工作调度、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清扫路面泼洒物料。 (五)坚决整治煤磷化工企业使用的“淘汰类”生产工艺与装备,拓宽磷石膏综合利用途径 。一是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排查,全县煤磷化工企业已无“淘汰类”生产工艺与装备;二是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寻甸县磷石膏主要来自中化云龙有限公司和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建立磷石膏管理台账,2023年1-12月全县磷石膏产生量115.69万吨,综合利用122.0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4.36%。 (六)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制定《寻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货运车辆物料泼洒运输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公路货运车辆泼洒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以金所固定超限检测点、易白非现场治超系统为依托,并根据路网实际设若干流动卡点开展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579人次,检查货车辆27287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70辆、货物泼洒车辆810辆、未盖篷布车辆164辆,发放《关于在寻甸县境内开展货车泼洒运输专项整治的告知单》1800余份,有力规范了货物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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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马源 6266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