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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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4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提交决策时间 |
1 | 《寻甸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科 | 2024年一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