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完成县属国有企业产权补录登记
发布时间:2024-02-28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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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精神,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为切入点,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县财政局(国资委)对照《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98号)要求,及时安排督促县属监管企业全面梳理本单位全级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并按市国资委通知要求到产权管理处进行录入登记。
本次国有产权登记对象为因各种原因应登记未登记、应变更未变更、应注销未注销的县属企业本级及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和参股子企业。经全面梳理,本次共完成39家各级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补录登记,做到县属监管企业全覆盖,未发现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