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0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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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人民政府接受人民法院行政法律文书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通信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文苑路42号司法局211室
联系电话:0871-62652157
邮政编码: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