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县级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度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年度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年寻甸县“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公示抽查计划。请县级各成员单位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本部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二、 合理安排计划完成时间。按照考核要求8月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60%,在10月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0%,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
三、 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总结归纳,定期将工作动态类信息、综合分析类信息、监管数据类信息和经验总结等方面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领导小组加强牵头部门作用,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四、 认真制定抽查方案。在进行抽查检查时,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开展抽查方案制定。在系统方案建立时,必须设置一年内不能再次抽查检查条件,避免不同部门对同一家企业开展检查,针对投诉举报进行的检查,对检查对象做解释说明,说清楚检查的原因、要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投诉,影响全县考核。
五、 加大抽查结果应用。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情形的,要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不得以口头教育等代替;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附件:1.2024年度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 2024年度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3. 2024年寻甸县“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
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2024年度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2.2024年度寻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