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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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寻甸县供销社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全县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规划;
(二)编制或者调整全县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涉及供销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发展项目;
(四)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