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所街道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为认真做好金所街道办事处义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招生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金所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统一招生、分类入学,控制班额、杜绝大班,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二、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94人,具体分两类:
第一类:在金所街道本地户籍(包括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非金所街道小学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划片
根据金所街道校点布局,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及人口密度的实际情况,按照户籍和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按以下办法划片招生。
1.各学校本地户籍人口招生划片如下:
学校 | 119希望小学 | 哨上小学 | 雷锋希望小学 | 竹沟小学 | 张所小学 | 天生小学 | 海子小学 | 摆宰小学 | 清海小学 | 多姑小学 | 新田小学 |
招生范围 | 金所社区除哨上村,泽铁社区麦冲村、麦冲箐村、泽铁社区八公里处几家以外的各村社 | 哨上村 | 泽铁社区的麦冲村、麦冲箐村、泽铁社区八公里处几家 | 竹沟社区 | 张所社区 | 天生社区 | 海子社区 | 摆宰社区 | 清海社区 | 多姑社区 | 新田社区 |
注:本地户籍学生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社区边缘地带的学生可选择就近学校就学,或者根据实际居住地选择就近学校就学。原则上各学校不得招收片区范围以外的金所户籍儿童。
2.非本地户籍人口招生如下
各学校在保障招收片区内的本地户籍儿童的情况下,提供剩余学位招收非本地户籍儿童,非本地户籍儿童,可以在辖区内尚有空余学位能够接纳的学校选择入学就读,全街道各学校的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以内,不得出现大班额。
(三)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及要求
(1)第一批次招生第一类:在金所街道本地户籍(包括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适龄儿童。
招生预约报名登记手续时要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第二批次招生第二类:非金所街道小学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招生预约报名登记手续时要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自有住房相关证明或租房合同(协议)或父母务工所在单位证明。
2.统筹安排情形
凡出现下面情况之一的,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1)错过片区学校规定报名时间的;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出现同时在两所及以上小学报名占用学位的;
(3)故意隐瞒就学经历,进行二次报名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报名的学校已经没有空余学位可以提供的;
(6)如遇特殊情况,报中心学校处理。
三、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金所街道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随迁子女。计划招生525人,10—12个班。
(二)通知书发放及入学
七年级录取通知书在7月20—8月10日左右发放完成;入学在8月25日到9月3日期间完成,学籍在9月底全部完成。
(三)分班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构建和谐生态教育,引领师生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七年级实施均衡分班,解决好社会关注的学生择班问题,给学生同一条起跑线,享受相同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以保障平行分班工作的规范进行。
1.教师搭配: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实行县管校聘,由学校先聘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班主任通过抓阄确定班级,再由班主任通过抽签的形式来聘任科任教师,最终来达到班级科任教师的平衡,实现教师公平。
2.学生分班:学生分班是为了实施均衡分班,解决好社会关注的学生择班问题,给学生同一条起跑线,享受相同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们是根据六年级的毕业成绩进行分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在学校领导、班主任共同监督下共同完成;先由学校按照成绩、性别、民族搭配好的学生,再由班主任抓阄来确定,保障学生分班的公平。对每一个学生、老师都做到公平。分班严格控制班级学生人数,禁止出现大班额(50人以上)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金所街道中心学校和中学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中学)教务处,由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金所街道各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学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准确认定入学对象。各学校要依法组织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中心学校(中学)教务处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公开相关政策,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招生工作咨询方式等;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三)严查违规行为
各学校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全力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生环境。对弄虚作假、变相招生、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的原则,坚决纠正问题,既要处理相关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同时倒查追究说情、打招呼、递条子的有关人员。各学校负责招生的相关人员要对新生监护人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核查。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
招生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不断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要通过广播、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招生政策,使招生政策得到家长、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招生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特此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