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
部门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5月
评价小组成员:
评价小组 机构职位 | 姓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 单位/处室 | 签字 |
组长 | 马佳敏 | 局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副组长 | 邱彦平 | 副局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副组长 | 李唐良 | 副局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副组长 | 李存清 | 副局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成员 | 余倩 | 办公室主任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成员 | 任鑫 | 社会救助科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成员 | 李姝妍 | 社会福利科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成员 | 张健 | 基层政权科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成员 | 张清红 | 社会事务科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成员 | 吴军 | 殡葬管理所长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成员 | 刘霏霏 | 会计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成员 | 袁慧琼 | 出纳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报告撰写人(签字):
2023年5月20日 | ||||
评价工作负责人(签字):
2023年5月20日 |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1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
(二)部门职能 2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4
(四)部门管理制度 10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1
(六)政府采购情况 15
(七)固定资产情况 15
二、绩效目标 15
(一)部门总目标 15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6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18
(一)评价思路 18
(二)评价目的 18
(三)评价依据 18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9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9
(一)评价结论 19
(二)具体绩效分析 20
五、主要经验做法 30
六、存在的问题 31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32
附件1: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33
一、经济性分析
(一)收入情况
(二)支出情况
二、效率性分析
(一)工资统发
(二)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建设项目支出
三、效益性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三)生态效益
四、可持续性分析 35
附件2:部门职能分解及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37
一、强化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8
二、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39
三、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39
四、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40
(一)婚姻登记工作 40
(二)社会组织工作 40
(三)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41
(四)殡葬管理工作 41
(五)救助管理工作 41
附件3: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受益人群)
附件5:工作底稿
附件6: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7:2023年支出决算明细表 53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牌子。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政策法规科)5个职能科室,其中行政单位1个: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
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
2.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
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
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4人。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内设科室领导职数5名;事业编制人数21人,救助管理站4名、社会福利院9名、殡葬管理所4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4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编制人数36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17人(含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19人。县民政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职能
1.拟订民政工作方面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指导乡镇、街道进行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定,监督和检查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
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福利事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与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婚姻、殡葬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5.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报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需报县政府研究审定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报批工作,按程序上报市民政局审批;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6.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民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所属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我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产业发展。
9.牵头、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村(社区)民(居)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社区)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人才的服务和管理。
10.研究拟定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全县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推动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县村(社区)建设及村(社区)组织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等,承担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11.负责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方、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寻甸县行政区划图。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县民政局认真落实省市民政部门的救助政策规定,通过每年常态化低保动态管理,加强入户走访与系统信息核查比对,本着“应助尽助、应退则退”原则,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确保兜准、兜住底,助力乡村振兴。
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保10029户12362人,其中:农村低保8963户10655人,城市低保1066户1707人,全年共发放资金97685015.01元。
(2)特困供养人员。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在册1513户1516人,全年发放供养资金1905.22708万元。
(3)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2023年全县共有2340人享受临时救助,共发放资金908.802501万元。
(4)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我县严格按照孤儿、感染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2023年全年共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270人409.2062万元。
(5)强化助残帮困,落实两项补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结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用系统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做到资金、人数、标准线上线下相一致,年发放残疾人两补13153人次1419.3260万元。
(6)扩大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好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提升照料服务,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2.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寻甸县公办养老机构2个,即:寻甸县社会福利院(仁德中心敬老院)、倘甸敬老院,规划565个床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县级老年活动中心1个,村级老年活动中心41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家。投入30万元新建1个村级老年活动室,即塘子街道团结社区大蔡所老年活动室;投入75万新建仁德街道道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60万元建设塘子街道麦场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仁德街道中桥社区汉族老年幸福食堂、仁德街道中桥社区回族老年幸福食堂、金所街道金所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养老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丰富了农村老年人的闲暇生活,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为我县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11982人次享受高龄老年人补助金,发放资金953.934万元。
3.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断加强。根据《昆明市村务公开条例》,全县175村委(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每月和季度对群众关心的政务事情进行公开,乡镇(街道)各村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深入开展工作,村(居)委党务、财务更加公开、透明;村(居)“两委”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日益增强;村(居)委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村(居)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2)稳步推进社区建设。以建设和谐、平安社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社区建设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和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领域,城乡社区管理充分发挥了多元主体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设立社区民生服务站,下设综合服务窗口,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方便居民,实现多种事项“一站式”服务。
(3)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组织发放2000年前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2324人次,发放资金2,211,358.40元。
(4)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2023年全年申报建设村级活动中心及为民服务站5个,申请建设资金140万元。
4.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婚姻登记工作
县民政局全面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办事程序,严格依法登记。我县1-12月办理婚姻登记4923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99%,受理了处于冷静期内的离婚登记1069对,已完成离婚登记562对,过期85对,撤销离婚登记422对。
(2)社会组织工作
2023年12月寻甸县登记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已达220个,其中社会团体127个,民办非企业93个,社会组织监管不断加强,法人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参检率达90%。
(3)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与嵩明县民政局联合对县级边界开展年检工作。“嵩寻线”全长50017.2米,共涉及两县的6个乡镇16个村(居)民委员会,共有5个界桩。经实地踏勘,依照《两县人民政府联合核实变更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界桩登记表,逐点检查界桩及其方位物是否完好以及损坏情况,圆满完成“嵩寻线”的年检工作。对地名志、地名词典等资料进行查缺补漏,补充完善词条83条。
5.殡葬管理工作
全县16个乡镇(街道) 100%划定为火化区,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以外均100%进行火化。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2023年死亡人口总数3682人,按每具1800元补助,发放火化补助662.76万元,为192个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火化补助19.2万元。
6.救助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救助工作规范,对求助的遇困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及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2023年共救助56人次,救助率达100%。
6.扎实推进特殊困难群体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搭建留守儿童关爱平台。我县建有157个儿童之家,实现了16个乡镇留守儿童集中的村委会全覆盖,并由当地儿童主任作为负责管理人员,做到有固定场所、有活动设施、有工作队伍、有基础服务、有常态管理,真正打通村(社区)为儿童和家庭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救助站积极救助由公安护送或主动来站求助的流浪儿童。工作人员用“五心”标准服务流浪未成年人,为其提供安全的食品、有效的心理疏导,以便其顺利回归家庭。对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站及时安排接送返乡;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儿童,在继续查找的同时,通过站内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三是完善孤困儿童保障体系。通过对孤残儿童的科学养育、救治康复、特殊教育等方式,帮助弃婴提高社会生存能力,回归家庭,享受家庭温暖和父母关爱,近年来,有百余名孤、残儿童通过办理收养手续,回归家庭;针对7名因父母失去监护能力的特殊困境儿童,实施集中养育,为困境儿童提供医疗、教育就学和基本生活等基本服务保障;结合“明天计划”惠民活动全面落实好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救治优惠政策,精准有效地推动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四是引入专业社工力量。我县积极培育本土社会工作组织,组建社会工作孵化中心,指导16个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壮大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7.完善统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2023年完善统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针对相关制度“碎片化”“打补丁”的问题,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寻社联发〔2022〕1号)进行修改完善,牵头起草《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临时救助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从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救助标准和方式、资金管理、办理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现已完成向社会救助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待提请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组织实施。
(四)部门管理制度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决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寻民政发〔2016〕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内部控制手册>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4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报销审批办法>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4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1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19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补助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3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的通知》(寻民政通〔2021〕13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寻民政通〔2021〕1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与乡镇(街道)民政办财务核销制度(修订)》(寻民政通〔2021〕11号)等内部管理制度,全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遵,机关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完备。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总收入合计146807810.33元,财政拨款收入146800573.93元,其他收入7236.4元。财政拨款收入约占本年总收入100%。年初结转和和结余112,293.43元
2023年度总支出合计146911832.76元。基本支出6873536.62元,占本年总支出4.68%,项目支出140038296.14元,占本年总支出95.32%。
2.预算执行情况
(1)2023年预算收入情况: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其他收入 | |
146,807,810.33 | 146,800,573.93 | 7,236.40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106,809.44 | 106,809.44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2,476,306.20 | 2,476,306.2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5,488.80 | 575,488.80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10,122,990.00 | 10,122,990.00 | |
2081004 | 殡葬 | 6,476,140.00 | 6,476,140.00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5,201,250.64 | 5,194,014.24 | 7,236.4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6,503.00 | 476,503.00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70,761,000.00 | 70,761,000.00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21,681.91 | 21,681.91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6,000,895.08 | 6,000,895.0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2,012.56 | 72,012.56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200.00 | 13,20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93,247.99 | 193,247.9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8,254.50 | 128,254.50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4,151,090.00 | 14,151,090.00 | |
2070308 | 群众体育 | 25,000.00 | 25,000.00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6,924,015.01 | 26,924,015.01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445,325.00 | 445,325.00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2,184,850.00 | 2,184,850.0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25,594.20 | 225,594.2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6,156.00 | 226,156.00 | |
(2)2022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代码与名称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112,293.43 | 120.00 | 112,173.43 | |
2080201行政运行 | 2,809.38 | 120.00 | 2,689.38 |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 | 1,828.00 | 1,828.00 | |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37,325.30 | 37,325.30 | |
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70,330.75 | 70,330.75 | |
(3)2023年支出情况:
支出功能分类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46,911,832.76 | 6,873,536.62 | 140,038,296.14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200.00 | 13,20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6,503.00 | 476,503.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2,012.56 | 72,012.56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70,761,000.00 | 70,761,000.00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6,924,015.01 | 26,924,015.01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4,151,090.00 | 14,151,090.00 | |
2081004 | 殡葬 | 6,476,140.00 | 6,476,140.0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25,594.20 | 4,264.00 | 221,330.20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93,247.99 | 193,247.99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5,196,927.02 | 5,143,650.86 | 53,276.16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2,184,850.00 | 2,184,850.00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690.00 | 690.00 | |
2101601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70,330.75 | 70,330.75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144,134.74 | 144,134.74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10,122,990.00 | 10,122,99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5,488.80 | 575,488.80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6,000,895.08 | 6,000,895.08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445,325.00 | 445,325.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8,254.50 | 128,254.5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6,156.00 | 226,156.00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2,476,306.20 | 19,077.00 | 2,457,229.20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21,681.91 | 21,681.91 | |
2070308 | 群众体育 | 25,000.00 | 25,000.00 |
3.预算资金管理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基本到位,预算完成率较高。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70人次。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幅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幅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无年初采购预算编制,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要求,办理政府采购计划,按批复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2023年度共完成采购合计支出2,370,399.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199.0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1,200.00元。上述采购项目均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申报了采购计划,按批复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为70,852,674.35元;其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1830913.88,固定产净值:59021760.47。流动资产年末数为2593367.08元,其中货币资金年末数为163367.08元,预付账款年末数为2430000.00元。非流动资产年末数:63236555.85元;无形资产原值年末数为3980751.00元;负债年末数为155096.08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救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保障制度化、适度普惠化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水平。
4.完善社会事务管理。加强行政区划研究和管理,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事务管理方针和政策,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5.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提升社区及建制村基层服务水平。
6.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7.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完善社会工作制度,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克服松劲思想,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殡葬服务场所等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综合运用社会救助、临时救助、志愿服务等措施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保障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
2.强化兜底保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动员大会精神,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切实做好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3.增强为民情怀,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
一是规范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加大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等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做好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对救助管理机构的监管,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街面巡查、转介处置、身份核实、医疗救治、源头管控、寻亲服务、落户安置等重点环节,推进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救助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和落实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五是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4.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基层自治。清理规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化社区建设。继续开展好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推广评选优秀社区工作法,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加大社区组织培养力度,大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5.聚焦群众关切,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二是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巩固和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努力实现全县火葬区划定率、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均达到100%的目标。
三加强和规范收养登记服务。规范收养登记手续,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对收养儿童的家庭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婚姻登记服务。推进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
五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创新慈善捐赠载体和方式,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寻财绩〔2018〕9号);寻甸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对象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评价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2023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得分95.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2.主要绩效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救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事务管理。加强行政区划研究和管理,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事务管理方针和政策,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提升社区及建制村基层服务水平。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完善社会工作制度,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
部门决策设立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3个二级指标。部门管理总评价分35分,评价得分33.6分。
(1)部门目标
部门目标设立5个三级指标。总评价分12分,评价得分11分。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设立了部门中长期规划,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并发布实施,得2分;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年度工作目标以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具有明确性与合理性,得1.9分;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基本一致,得1.8分;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已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了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不完全匹配,扣0.3分,得2.7分;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但绩效指标操作性不强,扣0.4分得2.6分;
(2)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设立4个三级指标。总评价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职能设定以“三定”方案为准,职能描述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均在“三定”方案明确的范围内,得4分;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相匹配,得4分;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制定了具体科室岗位职责,得1分。
(3)资源配置
资源配置设立5个三级指标。资源配置总评价分13分,实际得分12.6分。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经过评价分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年初预算人员编制基数按2023年实有在编人员36人编制,基本支出根据县财政局给定的标准计算,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合理,得2分;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项目支出按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编制文件上报了预算编审表,经县财政局对预算编制进行了审核,预算程序合理,预算依据充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不存在违规资金的情况,得4分;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根据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调查问卷,部分员工认为工作任务偏重,且存在科室人员分配不太合理,扣0.2分,得分1.8分;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根据固定资产卡片账,办公资源基本能满足办公需要,配置基本合理。但部分电脑老旧,性能差口0.2分,1.8分;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本年度重点项目全部完成,未出现因资金不足而未完成的情况,得3分。
2.部门管理
部门管理设立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5个二级指标。部门管理总评价分20分,评价得分17.3分。
(1)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设立4个三级指标。评价分7分,评价得分6.4分。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本级基本支出预算指标总额146,807,810.33元,实际本级支出146,911,832.76,本级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00.07%,是因为社会救助、高龄补助等资金主要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得1分;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因2023年预算无项目预算,得3.6分。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911元,比2022年减少220,898.02元(2022年248,809.02元购买公务新车),明显下降。得1分
B14预算调整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预算调整均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整,且上报了预算追加手续,调整程序规范,得1分。
(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设立3个三级指标。总评价分6分,评价得分5.6分。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决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寻民政发〔2016〕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内部控制手册>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4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报销审批办法>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4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1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19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补助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3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的通知》(寻民政通〔2021〕13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寻民政通〔2021〕1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与乡镇(街道)民政办财务核销制度(修订)》(寻民政通〔2021〕11号)等内部管理制度,经检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得0.8分;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资金使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重大资金支出均经集体决策;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预算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资金的用途,未发现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4分;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财务监控方面,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人员对单据审核后支付,每年对拨付乡镇(街道办事处)资金进行核账,得0.8分。
(3)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设置2个三级指标。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0.8分。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实际在编人数36人,高于核定编制34人,得0分;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每年度根据《昆明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但对临时人员未购买五险一金,监管、使用存一定风险,得0.8分。
(4)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设立2个三级指标。总评价分2分,实际得分2分。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严格执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1分;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固定资产在用率100%,得1分。
(5)业务管理
业务管理设立3个三级指标。业务管理总评价分3分,实际得分2.5分。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19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补助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寻民政发〔2020〕23号)等业务管理方案,并基本得到执行,得0.7分;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政府采购向县财政局上报了采购计划,按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规范,得1分;
B53监督考核情况。在监督考核方面,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下达,并进行了考核打分,得0.8分。
3.部门绩效
部门绩效设立部门产出、部门效果和部门可持续发展3个二级指标。总评价分45分,评价得分44.6分。
(1)部门产出
部门产出设立11个三级指标。总评价分18分,实际得分17.4分。
C101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重大项目11个(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原小乡干部生活补助、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殡葬火化补助),实际完成11个,得2分;
C102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5个,实际完成5个,得2分;
C103老龄事务和老年福利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以来,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11982人次享受高龄老年人补助金,发放资金10122990.00元。得2分;
C10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12月寻甸县登记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已达220个,其中社会团体127个,民办非企业93个,社会组织监管不断加强,法人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参检率达90%。得1分;
C10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寻甸县与富民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富寻线联合检查工作由富民县牵头、寻甸县配合,两地共同组织实施。形成了县级段界线、界桩联检记录表,初步形成了《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认真落实全县2000年以前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做好2000年以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组织发放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2324人次,发放资金231.828万元。得2分;
C10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及民主管理,提升我县换届后新任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对新任村组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设立社区民生服务站,下设综合服务窗口,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方便居民,实现多种事项“一站式”服务。得1分;
C107殡葬改革工作完成情况。全县16个乡镇(街道) 100%划定为火化区,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以外均100%进行火化。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2023年死亡人口总数3682人,按每具1800元补助,发放火化补助662.76万元,为192个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火化补助19.2万元。得1.8分;
C108儿童福利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全年共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270人409.2062万元。基本实现县城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目标。得2分;
C109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情况。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保10029户12362人,其中:农村低保8963户10655人,城市低保1066户1707人,全年共发放资金97685015.01元。特困供养人员。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在册1513户1516人,全年发放供养资金1905.22708万元。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2023年全县共有2340人享受临时救助,共发放资金908.802501万元。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我县严格按照孤儿、感染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2023年全年共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270人409.2062万元。得3分。
C1010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全年申报建设村级活动中心及为民服务站5个,申请建设资金140万元,得1分;
C1011任务考核完成率。2023年目标责任书考核良好,得0.8分;
(2)部门效果
部门效果设立7个三级指标。部门效果总评分21分,评价得20.6分。
C21殡葬服务业收入增速。全县16个乡镇(街道) 100%划定为火化区,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以外均100%进行火化。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2023年死亡人口总数3682人,按每具1800元补助,发放火化补助662.76万元,为192个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火化补助19.2万元。得3分;
C22养老设施投入使用情况。寻甸县公办养老机构2个,即:寻甸县社会福利院(仁德中心敬老院)、倘甸敬老院,规划565个床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县级老年活动中心1个,村级老年活动中心41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家。投入30万元新建1个村级老年活动室,即塘子街道团结社区大蔡所老年活动室;投入75万新建仁德街道道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60万元建设塘子街道麦场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仁德街道中桥社区汉族老年幸福食堂、仁德街道中桥社区回族老年幸福食堂、金所街道金所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养老基础设施的建设,得分2.8分。
C23高龄补贴投入资金增长率。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11982人次享受高龄老年人补助金,发放资金953.934万元,比上年增加82840元,(去年945.650万元)。高龄补贴投入资金增长率约为1%,得3分;
C24领取高龄补贴人数增长率。2023我县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11982人次享受高龄老年人补助金,2022年共有11805人次享受高龄老年人补助金,贴人数增长率为1.5%,得3分;
C25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增长率。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保10029户12362人,其中:农村低保8963户10655人,城市低保1066户1707人,全年共发放资金97685015.01元。特困供养人员。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在册1513户1516人,全年发放供养资金1905.22708万元。临时救助2023年全县共有2340人享受临时救助,共发放资金908.802501万元。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2023年全年共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270人409.2062万元。得3分;
C26生态节地殡葬对环境的积极影响。2023年,全县16个乡镇(街道) 100%划定为火化区,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以外均100%进行火化。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2023年死亡人口总数3682人;在确保火化率的同时,围绕实现殡葬改革3个百分之百(即火化区100%划定,火化率100%,进经营性公墓或者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100%)的目标,达到生态节地殡葬对环境的目标,得2.8分;
C27社会公众满意度通过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为98.25%。得3分;
(3)部门可持续发展
部门可持续发展设立3个三级指标。部门可持续发展总评价分6分,评价得分6分。
C31队伍建设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进行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上线运行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暨法制审核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但并非所有的员工都进行业务培训,得2分,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已向社会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且公开内容符合规定,得2分;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充分利用管理平台,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部门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得2分。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得分95.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五、主要经验做法
县民政局优化民政职能工作,丰富民政工作的内容,加强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要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完善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标准,要善于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解决民政工作业务拓展、任务增加、事多人少的矛盾;要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尤其要引导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等工作;要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恪守为民之责,深怀爱民之心,务求惠民之实,主动关注民情、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全面优化各项服务,持续提升民政系统干事创业、服务于民、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民政业务不断拓宽,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工作成本逐年加大,民政工作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工作经费不足已经严重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二是养老服务供给有待深化,为老服务功能有待完善。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滞后,在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方面的发展落后于机构养老服务。现有的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助餐、卫生保洁、文化娱乐等较低层次的服务内容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相对分散,对老年人的便利度、可及性还不高;受资金、理念等影响,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的专业性不够,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高;养老机构在服务、管理、运营等方面,难以满足部分老年人入住需求,已建好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长期空置,使用率低,建管用缺位严重。如何促进普惠养老服务发展,满足多样化需求,需要进一步探索。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建议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发挥社会参与功能,整合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人员,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附件1
一、经济性分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依据实有在编人员并参照上年度目标责任下达的目标任务、资金结转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合理。
(一)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807810.33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799,678.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00895.08元,其他收入7236.40元;2022年度结转资金112,293.43元,2023年实际可用总资金146,920,103.76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支出146,920,103.76元,基本支出6,873,536.62元,项目支出140,038,296.14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8271.00元。
二、效率性分析
(一)工资统发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工资纳入财政统发,按月发放。
(二)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年人补助、孤儿生活费、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临时救助、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民政专职事务员、火化补助、遗属补助等补助救助资金均按月社会化发放。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预算进度支付商品服务支出
(四)建设项目支出
建设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办理项目资金支付申请,经批准后直接支付到施工企业账户。
三、效益性分析
2023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围绕目标责任开展工作,完善措施,狠抓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经济效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通过对殡葬行业实施补助的方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为殡葬行业建立绿色节地葬提供经济帮助,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殡葬服务业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二)社会效益
(1)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两项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着力开展临时救助,补齐兜底短板,让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实现小康;
(2)2023年,全县死亡人口火化率达100%寻甸县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死亡人口3249人,全部100%的火化,殡葬改革覆盖全县。同时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让土地得到立体使用和循环使用,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
(3)实现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城镇居民最低生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高龄老年人补助、孤儿助学全覆盖;
(4)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础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社会救助等职责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5)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4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满意,得分98.25分。
(三)生态效益
加大殡葬改革力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推行鼓励生态殡葬,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让土地得到立体使用和循环使用,让绿化面积迅速发展;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节省了开支,美化了环境。
四、可持续性分析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对落实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对低保及困难群体实施救助、关怀老龄人群、推进社区政权建设等方面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维护社会和谐发展必不可少的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政策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仍将持续开展;因此,基本支出得以保障,有助于调动人员积极性,保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日常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项目支出得以保障,有助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有助于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实施,将进一步有效促进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附件2
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积极适应新形势,勇于应对新挑战,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项新的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民政工作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位置,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服务,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及时有力地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突显,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显著提高,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县民政局认真落实省市民政部门的救助政策规定,通过每年常态化低保动态管理,加强入户走访与系统信息核查比对,本着“应助尽助、应退则退”原则,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确保兜准、兜住底,助力乡村振兴。
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保10029户12362人,其中:农村低保8963户10655人,城市低保1066户1707人,全年共发放资金6887.72294万元。
2.特困供养人员。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在册1513户1516人,全年发放供养资金1905.22708万元。
3.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2023年全县共有2340人享受临时救助,共发放资金908.802501万元。
4.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我县严格按照孤儿、感染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2023年全年共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270人409.2062万元。
5.强化助残帮困,落实两项补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结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用系统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做到资金、人数、标准线上线下相一致,年发放残疾人两补13153人次1419.3260万元。
6.扩大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好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提升照料服务,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二)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寻甸县公办养老机构2个,即:寻甸县社会福利院(仁德中心敬老院)、倘甸敬老院,规划565个床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县级老年活动中心1个,村级老年活动中心41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家。投入30万元新建1个村级老年活动室,即塘子街道团结社区大蔡所老年活动室;投入75万新建仁德街道道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60万元建设塘子街道麦场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仁德街道中桥社区汉族老年幸福食堂、仁德街道中桥社区回族老年幸福食堂、金所街道金所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养老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丰富了农村老年人的闲暇生活,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为我县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11982人次享受高龄老年人补助金,发放资金953.934万元。
(三)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断加强。根据《昆明市村务公开条例》,全县175村委(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每月和季度对群众关心的政务事情进行公开,乡镇(街道)各村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深入开展工作,村(居)委党务、财务更加公开、透明;村(居)“两委”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日益增强;村(居)委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村(居)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2.稳步推进社区建设。以建设和谐、平安社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社区建设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和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领域,城乡社区管理充分发挥了多元主体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设立社区民生服务站,下设综合服务窗口,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方便居民,实现多种事项“一站式”服务。
3.做好2000年以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组织发放2000年以前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2324人次,发放资金2,211,358.40元。
4.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2023年全年申报建设村级活动中心及为民服务站5个,申请建设资金140万元。
(四)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婚姻登记工作
县民政局全面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办事程序,严格依法登记。我县1-12月办理婚姻登记4923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99%,受理了处于冷静期内的离婚登记1069对,已完成离婚登记562对,过期85对,撤销离婚登记422对。
2.社会组织工作
2023年12月寻甸县登记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已达220个,其中社会团体127个,民办非企业93个,社会组织监管不断加强,法人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参检率达90%。
3.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与嵩明县民政局联合对县级边界开展年检工作。“嵩寻线”全长50017.2米,共涉及两县的6个乡镇16个村(居)民委员会,共有5个界桩。经实地踏勘,依照《两县人民政府联合核实变更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界桩登记表,逐点检查界桩及其方位物是否完好以及损坏情况,圆满完成“嵩寻线”的年检工作。对地名志、地名词典等资料进行查缺补漏,补充完善词条83条。
4.殡葬管理工作
全县16个乡镇(街道) 100%划定为火化区,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以外均100%进行火化。除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之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2023年死亡人口总数3682人,按每具1800元补助,发放火化补助662.76万元,为192个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火化补助19.2万元。
5.救助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救助工作规范,对求助的遇困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及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2023年共救助56人次,救助率达100%。
附件3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
A部门决策(35分) | A1部门目标(12分) |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设定情况;中长期规划目标应设定明确,应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①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得0.5分;②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得0.5分;③能够适应市、县政府相关规划,得0.5分;④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0.5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市、县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2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设定,得1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1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2分) | 2 | 1.8 |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 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2分。 | 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文件 | ||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3 | 2.7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2.6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2部门职能(10分) |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1分) | 1 | 1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0.5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0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4分) | 4 | 4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将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 | ||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4分) | 4 | 4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1分) | 1 | 1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A部门决策(35分) | A3资源配置(13分) |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2分) | 2 | 2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①如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②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基本支出预算 |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4分) | 4 | 3.8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①预算程序合理,得1分;②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③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访谈、文件梳理等、其他资料 | ||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1.8 | 用以反映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的合理性 | 通过问卷及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得0-2分。 | 人员编制文件、调研 | ||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2 | 用以反映部门现有办公资源能否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 | ①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得1分;②办公资源配置合理,得1分。 | 部门办公资源配置情况、调研等资料 | ||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3分) | 3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根据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对重点项目完成实施的保障程度进行评分。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每有一项重点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完成,按权重(3分)的1/3扣分,扣完为止。 | 重点项目相关资料 | ||
B部门管理(20分) | B1预算管理(7分) |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 | 1 | 1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4分) | 4 | 3.6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每低于1%扣0.2分,扣完为止。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B1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
B部门管理(20分) | B2财务管理(6分)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0.8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4 | 4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0.8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
B部门管理(20分)
|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 |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1 | 0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3人不得分。 | 部门编制数、在职人数、年内变化情况 |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1分) | 1 | 0.8 | 考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健全性及执行规范性,包括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等。 | ①有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得0.5分;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得0.5分 |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 ||
B4资产管理(2分) |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1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的5%,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B部门管理(20分) | B5业务管理(3分) |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0.7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1分) | 1 | 1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B53监督考核情况(1分) | 1 | 0.8 | 考察部门是否对各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工作监督和定期考核。 | 有定期指导记录、考核结果,得1分,缺少项视情况酌情进行扣分。 | 监督考核记录等 | ||
C部门绩效(45分)
| C1部门产出(18分) | C101重点项目完成情况(2分) | 2 | 2 | 考察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养老机构床位、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年人补助、殡葬等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 | 重点项目全部完成为满分,每一项不达标扣权重分(2分)的20%;三项不达标则为零分。 | 重点项目指标及完成情况、工作总结 |
C102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率(2分) | 2 | 2 | 考察办公设备购置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 全年申报的采购计划项目全部完成,得满分,每一项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资料 | ||
C103老龄事务及老年福利工作完成情况(2分) | 2 | 2 | 考察高龄补贴发放、社会福利院2所(倘甸社会福利院、县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床位增加、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居家养老改革试点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 | ①高龄补贴及时并足额发放,得0.40分;②百岁老人慰问工作及时完成,百岁老人慰问金及时发放,得0.40分;③2所社会福利院(倘甸社会福利院、县社会福利院)管理良好,得0.40分;④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00张,得0.40分;⑤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居家养老改革试点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得0.4分;其中某一项未完成,不得该项分值。 | 老龄工作完成情况资料、工作总结 | ||
C10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1分) | 1 | 1 | 考察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 | ①社会组织发展提质增量,社会组织监管不断加强,法人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得0.5分;②完成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得0.5分;其中某一项未完成,不得该项分值 |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资料、工作总结 | ||
C10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成情况(1分) | 1 | 1 | 考察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 ①按要求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得0.25分;②编纂标准地名词典及地名志编写工作,得0.25分;③开展路名标志牌清理整治和设置工作,得0.25分;④完成新地名命名工作,得0.25分;其中某一项未完成,不得该项分值。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资料、工作总结 | ||
C1部门产出(18分) | C10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完成情况(1分) | 1 | 1 | 考察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 ①城乡社区协商加强和创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政务、财务、事务公开,村务公开检查,得0.2分;②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农村社区试点和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开展工作,得0.2分;③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得0.2分;④完成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目标任务,得0.2分;⑤未达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达标创建工作,得0.2分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资料、工作总结 | |
C107殡葬改革工作完成情况(2分) | 2 | 1.8 | 考察殡葬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 ①至少开展殡葬宣传工作3次,得0.5分;②“三个100%”质量稳步提升工作,得1分;③推进生态节地工作,得0.5分;其中某一项未完成,不得该项分值。 | 殡葬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资料、工作总结 | ||
C108儿童福利工作完成情况(2分) | 2 | 2 | 考察儿童福利工作完成情况 | ①孤儿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得1分;②做好社会弃婴私自收养问题的收养登记工作,得1分。 | 儿童福利工作完成情况资料、工作总结 | ||
C109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情况(3分) | 3 | 3 | 考察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情况 | 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时足额发放,做到“应保尽保”,得1分;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按要求完成,得1分;③流浪乞讨工作按要求完成,得1分; | 困难人员救助工作完成资料 | ||
C110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完成情况(1分) | 1 | 1 | 考察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 村级为民服务站年度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得1分;建成未投入使用,得0.75分;已开工建设未完工,得0.5分;未开工建设,不得分。 | 村级组织活动场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料 | ||
C111考核任务完成率(1分) | 1 | 0.8 | 考察目标责任书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 考核得分100分,得满分1分;低于95分,0.95分;介于95分与100分之间,按比例扣分 | 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 ||
C2部门效果(21分) | C21殡葬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率(3分) | 3 | 3 | 考察通过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殡葬改革工作,殡葬服务业是否增加了营业收入 | 殡葬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率≥5%,得满分;大于0%小于5%,按比例扣分;小于0,不得分。 | 工作总结等资料 | |
C22养老设施投入使用情况(3分) | 3 | 2.8 | 考察度养老机构床位及养老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情况 | 度新增养老机构床位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投入使用情况良好,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工作总结、现场查看等资料 | ||
C23高龄补贴投入资金增长率(3分) | 3 | 3 | 考察度高龄补贴投入资金是否比上一年度增长 | 考察度高龄补贴投入资金比上一年年度增长,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及工作总结等资料 | ||
C24领取高龄补贴人数增长率(3分) | 3 | 3 | 考察领取高龄补贴的人数是否比上一年度增长 | 领取高龄补贴人数比上一年度增长,得满分;未增长,但全部应享受高龄补贴的人数全部领取高龄补贴,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及工作总结等资料 | ||
C25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增长率(3分) | 3 | 3 | 考察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生活补助、临时救助等资金投入是否增长 | 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增长率=(本年度社会救助资金-上年度社会救助资金)/上年度社会救助资金,若≥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救助资金投入情况及工作总结等资料 | ||
C26生态节地殡葬对环境的积极影响(3分) | 3 | 2.8 | 考察生态节地殡葬对环境的积极影响 | 生态节地殡葬对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得分;否则,酌情扣分 | 生态节地葬工作推进情况 | ||
C27社会公众满意度(3分) | 3 | 3 | 社会公众对民政局工作的满意情况。 | 根据满意度线性统计取加权平均分值。满意度达到90%,得满分;满意度低于90%,每降低1%,扣权重分5%。 | 问卷调查、访谈 | ||
C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 C31队伍建设情况(2分) | 2 | 2 | 考察部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 部门全体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或政策等培训,酌情得0-2分。 | 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调研 | |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2分) | 2 | 2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是否信息共享,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及信息共享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③各科(室)、下属单位等信息共享,得1分。 | 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情况 | ||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2分) | 2 | 2 | 考察部门是否在鼓励处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了新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管理等,是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 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明确,且有相应工作及产出。酌情得0-2分。 | 管理创新情况 | ||
合计 | 100分 | 100 | 95.4 | ||||
附件4
发放问卷:40 份收回问卷:40份 有效问卷:40份
标题序号 | 问题内容 | 选项内容 | 标准分值 | 民政局问卷数 |
1 | 您认为该部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情况方面做的如何? | A.经常到基层调研 | 10 | 38 |
B.偶尔到基层调研 | 5 | 2 | ||
C.从不到基层调研 | 0 | 0 | ||
2 | 您是否了解该部门收集群众意见的相关渠道? | A.多渠道反映 | 10 | 39 |
B.单一渠道反映 | 5 | 1 | ||
C.无渠道反映 | 0 | 0 | ||
3 | 您向该部门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反馈? | A.及时得到反馈 | 10 | 38 |
B.反馈但不及时 | 5 | 2 | ||
C.未反馈 | 0 | 0 | ||
4 | 您认为该部门在廉洁从政方面做的如何? | A.较好 | 10 | 40 |
B.一般 | 5 | 0 | ||
C.差 | 0 | 0 | ||
5 | 您认为该部门办事程序是否合理?(如结婚证、领养手续、老年优待证等办理) | A.程序比较合理 | 10 | 38 |
B.程序基本合理 | 5 | 2 | ||
C.程序复杂 | 0 | 0 | ||
6 | 您认为该部门办理事务是否方便? | A.方便,高效 | 10 | 39 |
B.方便,效率一般 | 5 | 1 | ||
C.不方便,效率低 | 0 | 0 | ||
7 | 您认为该部门在开展救助活动方面做的如何 | A.经常开展 | 10 | 39 |
B.偶尔开展 | 5 | 1 | ||
C.不开展 | 0 | 0 | ||
8 | 您对该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 A.非常满意 | 10 | 38 |
B.基本满意 | 5 | 2 | ||
C.不满意 | 0 | 0 | ||
9 | 您对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如党务、政务、办事程序、财务等方面)的评价如何? | A.非常满意 | 10 | 39 |
B.基本满意 | 5 | 1 | ||
C.不满意 | 0 | 0 | ||
10 | 您对该部门工作现状的总体评价? | A.非常满意 | 10 | 38 |
C.基本满意 | 5 | 2 | ||
D.不满意 | 0 | 0 | ||
问卷总分 | 100 | 4945 | ||
有效问卷份数 | 40 | |||
问卷综合得分 | 98.25 | |||
附件5
评价机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 |
指标解释 | 按照《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的“指标解释”进行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
指标权重 | 指标权重100分 |
指标权重设定的依据、理由:参考附件1 | |
评价标准 | 指标标杆值:参考附件1 |
指标标杆值依据:参考附件1 | |
指标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 | |
数据来源及取数方式 | 通过评价小组自评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要求,整理好各个项目的基础工作台账,为绩效自评做好评价资料的数据来源,通过绩效自评所需的考评数据指标进行取数,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作出公平、公正、有效的自评。 |
评价结果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较好,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总体支出情况良好,目标责任基本完成。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得分95.4分,评价结果为“优”。 |
指标得分:95.4分 | |
附件6
支出功能 代码分类 | 项目名称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112293.43 | 146807810.33 | 146911832.76 | 8271.00 | |
2101601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70330.75 | 70330.75 | 0.00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2184850.00 | 2184850.00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2809.38 | 5201250.64 | 5196927.02 | 7133.00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37325.30 | 106809.44 | 144134.74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6000895.08 | 6000895.0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2012.56 | 72012.56 | ||
2070308 | 群众体育 | 25000.00 | 2500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5488.80 | 575488.80 | ||
2296099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6503.00 | 476503.00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6924015.01 | 26924015.01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70761000.00 | 70761000.00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828.00 | 690.00 | 1138.00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4151090.00 | 14151090.00 | ||
2081004 | 殡葬 | 6476140.00 | 6476140.00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10122990.00 | 10122990.00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445325.00 | 445325.00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2476306.20 | 2476306.2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25594.20 | 225594.2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6156.00 | 226156.00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200.00 | 1320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93247.99 | 193247.99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21681.91 | 21681.91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8254.50 | 128254.50 |
附件7
2023年支出决算明细表(单位: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资本性支出 | 对企业补助 |
146911832.76 | 6373243.00 | 4360359.37 | 131671263.79 | 926966.60 | 3580000.00 | |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6,924,015.01 | 26,924,015.01 | ||||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70,761,000.00 | 70,761,000.00 | ||||
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144,134.74 | 86,783.14 | 57,351.60 | |||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4,151,090.00 | 14,151,090.00 | ||||
2080801死亡抚恤 | 225,594.20 | 225,594.20 | ||||
2081006养老服务 | 445,325.00 | 445,325.00 | ||||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2,476,306.20 | 2,476,306.20 | ||||
2080201行政运行 | 5,196,927.02 | 4,679,898.24 | 516,442.00 | 586.78 | ||
2081004殡葬 | 6,476,140.00 | 6,476,140.00 | ||||
2081002老年福利 | 10,122,990.00 | 120,000.00 | 10,002,990.00 | |||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70,330.75 | 70,330.75 | ||||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2,184,850.00 | 2,184,850.00 | ||||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 | 690.00 | 690.00 | ||||
2070308群众体育 | 25,000.00 | 25,000.00 | ||||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6,000,895.08 | 898,428.48 | 595,500.00 | 926,966.60 | 3,580,000.00 | |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2,012.56 | 72,012.56 | ||||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 575,488.80 | 575,488.80 | ||||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 128,254.50 | 128,254.50 | ||||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 193,247.99 | 193,247.99 | ||||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21,681.91 | 21,681.91 | ||||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200.00 | 13,200.00 | ||||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 226,156.00 | 226,156.00 |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476,503.00 | 476,503.00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