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发改局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2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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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部门 | 事项名称 | 设立依据 | 审批对象 | 审批权限 | 审批时限(工作日) | 调整前纳入权责清单管理的职权类型 | 备注 | ||
1 | 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级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 1.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款:“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224号》。 | 寻甸县直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县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或上级委托县级审批的项目。 | 20 | 其他行政职权 | |||
2 | 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级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1.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款:“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224号》。 | 寻甸县直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县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或上级委托县级审批的项目。 | 20 | 其他行政职权 | |||
3 | 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级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 | 1.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款:“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224号》。 | 寻甸县直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县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或上级委托县级审批的项目。 | 20 | 其他行政职权 | |||
4 | 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云发改能源〔2014〕1673号)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午,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依据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由县级能源主管部分备案。 | 寻甸县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 寻甸县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20 | 内部审批事项 | |||
5 | 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油气管道安全距离内施工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11届第30号)第三十五条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 寻甸县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寻甸县域类似高压输油汽管道安全距离内施工作业方案 | 20 | 内部审批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