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医师注册办理事项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可向寻甸县卫生健康局申请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https://gjdzhzc.wsb003.cn/)医师电子化注册端口,填写个人信息,经执业机构审核后打印《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相关资料备齐后报送寻甸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审批后,由寻甸县卫生健康局完成医师执业证书制证和发证工作。
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五、联系电话:62657991。
六、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20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材料齐全)。
七、办理单位:寻甸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青云路2号
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供资料目录
1.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打印《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含承诺书(原件)1份,属委托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1份 复印件(收取);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4.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1份 复印件(收取);
5.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 白底免冠彩照 2份原件(收取);
6.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1份 复印件(收取);
7.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1份 原件(收取)(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提交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医师执业变更注册需提供资料目录
1.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打印《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含承诺书(原件)1份,属委托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与拟聘医疗机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证明 原件1份(收取);
3.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 1份 原件(收取);
5.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1份 复印件(收取);
6.取得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合格证明(变更执业范围) 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若变更执业范围需提交取得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复印件验原件)1份;或在高一层次机构接受相应专业的系统培训2年或专业进修满2年或系统进修和专业进修合计满2年,并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合格证明原件1份)。
7.《医师资格证书》 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医师执业注销注册需提供资料目录
1.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证明文件 1份 复印件(收取)
2.《医师执业证书》 1份 原件(收取)
3.《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及承诺书 1份 原件(收取)
医师执业重新注册需提供资料目录
1.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打印《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含承诺书(原件)1份,属委托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与拟聘医疗机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证明 原件1份(收取);
3.《医师资格证书》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4.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1份 复印件(收取)
5.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 白底免冠彩照2份 原件(收取);
6.考核合格证明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医师应当提交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7.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相关证明 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
8.身份证1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
医师多机构备案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 注 |
1 | 《医师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 | 填表1、2页 |
2 |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3 |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
4 | 身份证复印件1份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5 | 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和聘用证明 | 应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和聘用时限,填写诊疗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
6 |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 | |
7 |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 白底免冠彩照1张 | 贴申请表 |
8 | 所提交材料属实的承诺书,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 承诺书及委托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
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1份 | |
2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3 |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4 | 指定报刊发表的遗失公告及发票 | 云南日报和春城晚报报纸整版原件和发票原件各1份 |
5 |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 白底免冠彩照1张 | 表格贴1张交1张 |
6 | 主执业医疗机构证明原件1份 | |
7 | 主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完整副本复印件1份。 | |
8 | 所提交材料属实的承诺书,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 承诺书及委托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
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修改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修改申请表1份 | |
2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3 |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4 |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 |
5 | 所提交材料属实的承诺书,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 承诺书及委托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
医师承诺书
寻甸县卫生健康局:
一、本人向寻甸县卫生健康局所提供的资料和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本人已阅读《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四)规定,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注册条件。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以上承诺事项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代为承诺行为。
承诺人(签名和印章):
年 月 日
委托书
寻甸县卫生健康局: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因 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变更及注册手续,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代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附: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名和印章):
年 月 日
《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像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补办证书名称 | 医师执业证书( ) 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 | |||||||
证书编码 | ||||||||
执业类别 | 临床( ) 口腔( ) 中医( ) 公共卫生( ) | |||||||
执业范围 | 申请人签名 | |||||||
主执业机构 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卫生行政 部门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修改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像片 | ||||||
民 族 | 学 历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证书编码 | ||||||||
修改理由 | 申请人签名 | |||||||
修改内容 | 原内容 | |||||||
应修改为 | ||||||||
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主执业机构名称 | 像片 | |||
姓 名 | 性别 | |||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
级 别 | □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 |||
执业类别 | □临床 □口腔 □中医 □公共卫生 | |||
执业范围 | ||||
注销注册原因 | ||||
本 人 意 见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主执业机构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
卫生行政 部门意见 |
经办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合格证明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
工作机构 | 工作时间 | |||||
培训诊疗科目(室) | 医师资格 | 类别 | ||||
级别 | ||||||
培训原因 | □ 中止执业活动二年以上 □ 取得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 □ 重新注册 □ 变更执业范围 | |||||
培训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
培训内容、结果及评价 |
轮转科室科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培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1.“类别”栏填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含中医、民族医、中西 医结合); 2.“级别”栏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