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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410-907477 主题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21 09:55
名 称: 关于印发《金所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迎检工作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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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所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迎检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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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现将《金所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迎检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金所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迎检工作预案》

                金所街道第五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金所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迎检工作预案

为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迎检工作预案》《寻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迎检工作预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是经济普查的组成部分,是在普查登记结束后实施的独立调查,目的是通过随机抽取部分普查对象,检查普查登记工作和登记差错情况,为评价经济普查工作规范性和普查结果准确性、评估各地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合理应用普查结果提供科学依据。各社区要充分认识此次质量抽查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国家质量抽查工作,切实加强迎检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二、抽查时间、内容和主要流程

(一)抽查时间

现场抽查时间为6月中下旬,现场抽查检查工作原则上在1014个工作日完成。

(二)抽查内容

1.单位存续情况。检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存续情况。

2.普查登记受访情况。检查抽中普查小区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受访情况,检验各地区普查登记工作的规范性。

3.主要指标填报质量。检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和财务状况等主要指标数据的填报质量。

主要指标包括:

(1)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资产总计、营业收入(本年支出合计、本年费用合计)等;

(2)产业活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等;

3)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与经营相关的总支出、营业收入等;

4)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的制造成本、管理费用等。

(三)抽查主要流程

1.抽取样本。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抽取县(市、区、旗)、普查小区和普查对象。在云南省随机抽取9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各抽取4个普查小区,其中1个为个体经营户样本普查小区,并在4个普查小区中选定1个检查单位存续情况。在选定的全部普查小区各抽取12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及3个全面调查层个体经营户(不足3个的按实际数量全部抽取),在个体经营户样本普查小区内,另外再抽取10个抽样调查层个体经营户(不足10个的按实际数量全部抽取),检查普查登记受访及主要指标填报质量。在选取的有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的县(市、区)中,若抽取的普查小区内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合计不足4个,再在该县其他普查小区选取补足,全县不足4个的按实际数量全部抽取。在选定的1个普查小区检查单位存续情况,对30个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检查,若该普查小区内单位不足30个,则对普查小区内全部单位开展检查。

2.现场抽查。抽查组在到达抽中县(市、区)后,在当地普查机构的配合下,赴被抽中的普查小区,开展现场抽查。抽查组在每个县(市、区)抽取的单位存续情况检查小区,开展存续情况检查;在每个县(市、区)抽取的4个普查小区均开展普查登记受访情况和主要指标填报情况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原则上在10—14个工作日完成。

三、工作准备

(一)做好基础工作

社区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经普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明确抽查的组织模式和抽查内容,熟悉抽查工作流程,并将迎接国家质量抽查作为当前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实做好。全面梳理普查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省、市、县事中质量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各专业数据平台审核反馈的问题,全面评估普查数据和普查环节,按照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数据审核改错要求,完善原始记录,确保各项普查数据数出有据”,真实反映本地经济发展成果。

(二)全面自检自查

社区要根据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自查的重点是对照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详细检查是否存在与普查方案规定不相符的情况,坚决杜绝数据采集不规范和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排查纠治,迅速推动整改落实,全力保证普查质量。

1.存续情况。是否存在不属于普查对象、普查登记以后关闭(破产、注吊销)、已迁出且联系不上、实际不存在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

2.一套表单位和采用自主填报方式的非一套表单位。是否存在未收到和保留普查告知书、未接受过普查表填报业务培训、未由本单位(统计)人员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自行填报普查表、不认可当前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普查表数据等情况。

3.普查员录入的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是否存在未收到和保留普查告知书、普查员未入户采集普查数据、普查员未对主要指标概念和有关填报要求等作出说明、普查员未查阅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未对所填普查表数据签字确认的情况。

4.是否存在空壳企业未剔除的情况;是否存在无实际经营场所单位未标注的情况;是否存在普查员未经现场核实代替普查对象填写普查数据的情况;是否存在普查对象统计基础资料和凭证不完善的情况;是否存在授意和引导普查对象编造数据的情况;是否存在随意撰改普查数据的情况。

(三)及时审核修正

社区要压实工作责任,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大对人为改数、代填代报、空壳企业等不符合普查方案问题,空表、空值、奇异值、指标间不匹配等数据填报质量问题的查询核实、修改确认和纠错改错力度,做到单位真实、数据一致、依据充分、手续到位,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经得起检验。

四、工作措施

)检查组到达抽中小区前。街道经普办组织社区人员对抽中小区开展抽查宣传和告知,做好普查对象基础资料和配合度的规范协调工作。准确掌握普查对象存续状态及最新联系方式,必须逐户告知沟通,督促要求普查对象支持现场抽查,确保检查组入户时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在场配合工作。对照抽中小区普查对象详细情况,帮助普查对象整理相关经营证照、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和凭证,检查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协调相关社区落实工作细节,提前规划抽查路线。

(三)检查组现场抽查中。街道经普办要积极配合国家抽查组工作,安排熟悉当地情况、具备较强普查业务水平、有较强沟通能力的工作人员陪同上门检查,街道经普办和普查员全程随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情况要及时向检查组沟通解释,并迅速予以处理解决,同时第一时间汇报。工作中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抽查有关情况和抽查数据,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迎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廖国良

副组长:李建红

  杨桂芬

刘尘杨现辉魏崇新杨雁慧、李琼、代君

10个社区居委会主任

专班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综合保障和配合现场抽查相关工作。

(一)综合保障组

组长:杨桂芬

成员:孙再佳迟建琼、马怀猛、刘蕊、10个社区居委会主任

负责迎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

(二)现场工作组

组长:李建红

成员:杨现辉、杨雁慧、代君、10个社区普查员

负责落实各项迎检工作,随同检查组现场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充分认识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迎检任务。

(二)各普查小区要加强沟通、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迎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迎检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遵守经济普查工作纪律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普查数据审核修改、抽查对象宣传告知等工作,确保过程科学严谨、数据真实准确,保证普查的严肃性和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