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六哨代表团: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道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寻政办笺〔2022〕3号)要求,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不断强化寻甸县乡镇道路管理养护工作。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遵循多方筹集、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每年投入乡道每公里2700元、村道每公里1900元用于乡村道日常养护(其中县级财政每年承担乡道每公里1500元、村道每公里900元养护经费)。县级财政负责落实养护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年度基础数据库里程变化动态调整县级资金。日常养护资金由各责任单位统筹使用,对养护不到位的根据考核情况削减或取消补助,乡、村道路日常养护费差额部分由乡镇(街道)补足。乡村道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按省市县补助到位总额先行拨付50%,待年度考核合格后拨付其余50%。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乡镇(街道)道路管理养护成果,及时调整寻甸县道路管理养护策略,全力与乡镇街道密切合作、同频共振,共同推进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提高养护效率和质量,做好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及时性、高质量的“双保障”。
感谢你们对寻甸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7日